milk764 wrote:
每次看到這個報導
心裡就一股無名火燒起來...(恕刪)
這就是媒體要達成的效果與目的
看來這次相當成功..
dayuanjun wrote:
那我也贊成水上活動發生意外由使用者付費雇請救生員或救難船艦 (游泳潛水是你的私人興趣)
交通意外由使用者付費雇請救護車和拖吊車 (騎重車開跑車兜風是你的私人興趣)
火災由使用者付費雇請消防車和消防員..對了還有水費 (去KTV唱歌是你的私人興趣)
什麼跟什麼嘛
最好是做什麼活動都自付風險, 都不必有公家的救難體系
這樣都不用繳稅
大家最高興(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