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3dhcm wrote:
ROOT完在自己下再...(恕刪)
怕什..一堆人沒買手機都自己轉給詐騙集團了...
你知道怎麼開非約轉嗎?
calvin0907 wrote:
你又不會買...別擔心~~口哨口哨
無腦反中
就是這麼簡單
一天到晚刷存在感啊...回報你...(恕刪)


眾人皆醒,我獨傻 wrote:
樓主不也是在抄襲引用他處未經證實的網頁新聞在貼文?
Whistle Blow wrote:
Mobile01的版規,本來就禁止散布討論盜版訊息,一鍵安裝GMS,不是剽竊是什麼?..(恕刪)
RentHA wrote:
只不過華為若協助消費者這樣搞,會讓人感覺吃相難看被酸到沒面子,所以華為也不會這樣搞。 就只要開放給大家自己搞就好了! 看能否 找出另一條生態。
RentHA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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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 條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恕刪)





.......自己去看法院判例。


Whistle Blow wrote:
我簡單問你,(剽竊)過程中針對該裝置誰有付GMS授權費?華為?還是你?......大笑
少在這歪解法令,還把路上唱歌會被告也掰進來......自己去看法院判例,等哪一天你家人或朋友的著作、軟體、公司商標、產品....也被在"合理範圍內"大量仿製、複製後,再來發言慷他人之慨吧......茶..(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