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wang115 wrote:
柿子挑軟的吃,軟土深...(恕刪)
Apple大魔王早就已經先賠錢給Nokia過了...
HTC這個軟柿子基本上已經排很後面了
至於有人提到為何沒動三星?
可以發現這一連串的專利戰都是由Apple對包含做了多點觸控手機的Android及symbian^3的各廠提出專利訴訟開始的
在那之前...Nokia不曾向對手三星'SONY'moto'LG甚至HTC提出任何侵權訴訟,表示大家都是被Apple的野蠻行為逼得不得不反擊
而這些老廠牌(含Nokia'moto'三星'SONY'LG等)彼此都擁有非常雄厚的通訊技術專利及各家在行動裝置功能上的獨家專利,互咬對大家都沒好處
HTC笨在當了一輩子的代工廠卻沒有累積一些專利,搞得自己後來做自有品牌卻也必須處處付保護費才能賣貨,加上Nokia最近很缺錢,又不願意去採到其他老廠,而在先前也已經跟Apple收過保護費了,最後除了HTC還有誰?
其實我很欣賞微軟跟Nokia在商場上的做法,遇到被侵權的部分就是收收保護費就好,也不會野蠻到一天到晚叫別人不准賣
畢竟...敵人被禁賣,你就一定賣得好嗎,用戶會因為你告贏他心愛的廠商而買你?別傻了...收點學費來研發新東西比較實際!
Schindler wrote:
早在今年五月初就已經...(恕刪)
您說的也許沒錯
但民眾看到的應該是...
http://www.ustv.com.tw/UstvMedia/detail/index/module-NewsList-id-20121114A217-type-104-range-type.html
2012.11.14的新聞...
到底該怪民眾還是該怪新聞...
新聞就是一般民眾的事件懶人包,並非每個人都有閒時間到處取得新訊息並求證,所以才會花一點小時間看看新聞以取得國際訊息是常理
如果您言之屬實,那有錯的真的是新聞傳媒,而非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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