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推銷員 wrote:話說,Nokia贏了...(恕刪) nokia賣的是手機部門但專利相關的,還是在nokia本公司沒賣掉,愛怎麼玩是他們的事別家進貢nokia自己能賺錢就好了,手機能不能多賣也沒差(不忍說現在htc的市占還低過nokia。。。。。。。。)
daonald wrote:偷用別人的技術當然難...(恕刪) 如果NOKIA不是想搶HTC不會去告好嗎NOKIA也弱小到只能去跟HTC爭了還是說這一場官司贏了之後準備告SONY還是傘送?英國禁售 還有美國亞馬遜可以買...
8960470 wrote:還有一點 自家國內的...(恕刪) 是的在中國,口頭講中國品牌,這種口語上的我可以原諒,在商言商,畢竟htc還算是個研發生產大部份都還在本土的,嘴巴說自己中國品牌,大家心知肚明只是場面話。但外國用的晶片較好,卻在國內用較差的,犯這點錯真的只能說無比傲慢(那時htc還在高峰,難怪傲慢)如果可以,我覺得可以多學一下日本企業,好產品先在國內開賣,幾月後再推海外甚至,國內也賣得更便宜一些(或者價錢一樣,但附贈品比國外好,sony常這樣搞)能做到這點大家都會看得見,會”就感心咧”但htc是從沒做過這些就感心的動作過...它只是冷漠的當台灣是它國際視野中的一塊小市場,好像沒太多特別用心的情感投入...
luger wrote:............NOKIA資財約3百億歐元手機部門出售是54.4億歐元如果他們出4億歐就會搞垮自己那真的是有趣了 資產歸資產要繳4億的保証金不是拿4億的資產去繳一堆市值上百億的大公司你要他拿出5億的現金出來都很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