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920剛滿7天,一切歡喜使用中,但是昨晚睡前充電,今天早上卻黑屏無法開機,爬文之後雖然強迫開機成功,但是午休再次充電後又再次黑屏了…這是硬體不給充電…還是軟體不給我睡覺? 尷尬就在這似滿非滿,似過保非過保的時間點:官方說法是第8天(3/4~3/11,以天數算),本人說法是未超過7天,實際購機(3/4 17:00櫃檯領機~ 3/11 09:30櫃檯反映,以時數算),唉…有沒有那麼精算啊?要不要再加上從12月預購到3月才領機來當變因啊? 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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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lzclzc wrote:
拿920剛滿7天,一...(恕刪)


依照法律來說..的確11號仍然在7天之內!

因為法律的7天是從購買當天次日開始計算!

不過有7天鑑賞期的是網路買賣或是郵購買賣(沒有看到實物就選購產品)!!現場購買的沒有7天猶豫期!

所以,一般當場購買手機廠商給您的7天期限應該是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但7天也太短了!

所以您只要發現手機有瑕疵!就立即和廠商反應,他必須負責商品完整無瑕疵!

有問題趕快去反應就對了!!希望您能趕快的排除故障!


我看是沒救了,我的黃魯麵已經黑屏上癮了,聽個廣撥又黑屏,剛剛充電再次黑,明天又要去跟神腦盧一下,看能不能換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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