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幻 wrote:不教的話要用什麼,你一開始說的疾管家? 用2000年前就發明的紙,和最近幾十年才發明的原子筆/簽字筆。不太會用手機,就用寫的。要不然,就是NCC要求電信公司管好申請付費簡訊的公司,要有一定規模的公司,才可申辦付費簡訊。
RentHA wrote:用2000年前就發明的紙,和最近幾十年才發明的原子筆/簽字筆。不太會用手機,就用寫的。 大家在這裡討論如何對掃描作驗證,結果你一口氣跳回手寫了啊…這思維真跳躍。但手寫有個資問題,你有沒有想過這風險更大?
星幻 wrote:但手寫有個資問題,你有沒有想過這風險更大? 傳簡訊到電信公司的資料,一樣有駭客入侵或被員工打包販賣的風險啊!拿到手寫的才那幾筆,詐騙集團才懶得的處理,成本太高了!從電信公司弄出來的一下就幾百萬筆,整理得清清楚楚。但也只有電話號碼而已,不太能幹嘛。知道你的電話號碼之後,就可以調查你到過哪些商店/路徑。有些人就已經不太會用手機了,還教這教那,要教到民國幾年?都不用買東西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