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罰的原因是沒有宣稱的100%售出跟各位繳信用卡費一樣,如果差1元沒繳清,也是沒全繳.便會有循環利息產生.這是商業數學問題.就算賣出9999支.只差一支,宣稱完售,還是廣告不實如果宣稱1萬支完售,又另保留給F碼的人可在宣稱1萬支完售後又開放事後購買,更是廣告不實.
台灣這種商業罰則都太輕了..才60萬台幣而已~人家公司高幹出去喝一個晚上搞不好都不只這個數字~要罰也多一個0才差不多(人家還不見得會怕)...60萬台幣罰10次人家都不怕....笑死人了...搞不清楚人家資本有多厚...這種罰是罰給人家看說有在做事的...炒新聞兼打廣告而已而已..大家雙贏..一邊賺到給人感覺有做事~一邊打到免錢廣告炒到話題...無聊....做秀成分居多...而且實際上有沒有罰誰會曉得...居然還有人看不懂玩什麼把戲在那認真討論爭辯究竟賣多少隻
Dempsey wrote:我倒覺得要查出貨數到底有多少出貨數比較重要我才不相信幾萬支小米會讓我在附近周遭朋友(或是朋友的朋友)看不到幾支小米產品。 全台灣2300萬人,就算小米賣了23萬隻,那你也要每100人,才能看到一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