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專利水準很差?西進台胞有話說


Nineveh wrote:
另外,中國審查委員,常常舉不出有力的核駁理由,就會直接寫「XX(技術手段)是本領域慣用的技術手段,屬於公知常識,對本領域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所以核駁申請範圍。這句話幾乎在所有被核駁的中國專利申請案都可以看到,而且是每個被核駁的申請項都看的到,反觀美國反而不會這麼濫用這句,美國審查委員的核駁理由,比較讓人信服吧,中國專利審查程度差美國很多。也就是說,中國審查委員並沒有你說的這麼專業,還令人信服?...(恕刪)

我覺得這點很難說..........就像以前有人一種電腦機殼申請一個專利,這樣的駁回也是為了不讓專利腐爛而已!事實上的確有的人是變個花樣申請個專利........
重點不是專利水準差不差, 而是法院怎麼認定有無侵權, 多了解一下施耐德與正泰集團案你就會知道中國法院的水準...
小弟待在大陸幾年,談一下我的膚淺看法。呆丸人普遍很喜歡看衰大陸,但現在大陸根本沒把呆丸放在眼裡。 無論大陸專利或法律怎樣GY,各國大企業還不是乖乖在大陸做生意。 我很慶幸多年前我就走出呆丸,回頭看看以前舊同事的薪資待遇,真的只能搖頭。

各有各的強項,不要妄自菲薄。
台灣的強項在..............政治審查,兼具濃厚島國心態,加上小小的自大,日子總要過下去。
我只是以本公司的專利申請經驗,觀察中國審查委員的水準,你的評論偏離主題(有點拉扯其他議題進來混淆; 當然會有人申請無意義的專利,這與本討論無關)。
我的比較基礎是同一個案子在美國審查與在中國審查的差別。
得出的經驗,通常發現,中國審查委員若不是抄襲美國的審查意見,就是不精確地核駁。
中國的問題, 一直都不在本質 (技術.能力等等),
尤其是經由外國加速培養後 (包括台灣這個假中國人) ...

中國一直以來的狀況都沒變 ...
以國家之力處理政治.商業.文化等等問題 ...

專利 vs 國家(掌權者利益), 哪個優先, 哪個就贏了 ...

little_friend wrote:
重點不是專利水準差不...(恕刪)



中國法院判施耐德侵權,施耐德與正泰集團達成和解,賠償中國正泰集團3.3億元,就是中國法院專制無理扶植自家人?

你的預設立場是中國人的研發成果都是垃圾,只有外國公司的研發專利才是專利是嗎?
最討厭一些自己食肉但又叫別人吃素的人

發言之前最好看看電腦內的軟件和AV是不是盜版再說吧
好有趣
第一次在01上看到有人討論專利

四年的申請量為2000件的話
我個人是覺得不算多啦~
富士康、宏基、華碩可能也有這個數字
但要請各位先進確認一下就是

另外,就是申請量等不等於已核准專利的量
因為,申請就是有錢就可以申請了啊
會不會核准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再來,就是核准的東西是什麼東西呢?
說實在的,看到太多專利裡面的claim真的是鉅細靡遺啊~
舉一個例子
如果專利要核准,就把說明書有出現的方程式直接寫在claim 1
大概九成會過吧
但這樣子的專利,就算繳領證費都嫌多
因為太容易design around,所以一定抓不到別人侵權的啊~哈哈

審查基準都嘛寫得很好看
大陸審委只要一句「公知技術」就有得你解釋了
不說大陸,美國審委也常常硬要把技術特徵亂亂拼
例如,雖然都是封裝技術,但是lead frame和蝕刻的方法都可以拼一拼哦~
這樣子就很有得解釋了

好啦~其實我對台灣審委其實還是最有意見
常常遇到菜鳥要申請人把claim寫得和說明書一樣詳細~

再來就是專利保護了
現階段大陸的問題不是專利申請,而是專利保護
就是大陸法院在審外商告陸商侵權時,他們會怎麼判
之前好像是Qualcomm吧,據說怎麼告都拿不到陸商在大陸賣手機和相關產品的權利金
反之,我們的發哥就阿莎力得多了~哈

法規都可以很漂亮,但是法治和人治就是不一樣
專利阻止進步,厲害的根本不需要申請專利,因為別人做不來,不能因為你先想到,就阻止別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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