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1251 wrote:
《日本降伏文書》分...(恕刪)
拜託你 連"輿論"都可以拿出來當"執行條款"?
事實上就是:
中日和約並沒正式將主權轉移給中華民國~
不要隨便自行腦補聯結~
有移交就是移交~
移交還得附上地圖 告訴人家你移交的主權範圍是哪裡
試問房地產過戶要不要這樣?
大馬1251 wrote:
1950年1月5日,杜魯門代表美國政府發表了《關于臺灣問題的聲明》。
重申《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關于臺灣歸還中國該聲明再次確認歷次有關臺灣問題的國際決議,表示不幹涉中國內政,確認聯合國大會于1949年12月8日通過決議中所重申的對中國的原則。
聯合國年鑑
1.中國代表權的問題,於是台北和北京皆未受邀,但舊金山和約授權日本簽訂雙邊和平條約,日本與中華民國簽訂和約之後,舊金山和約才正式生效。
2.蘇聯也不是舊金山和約簽訂國。
XuSJ wrote:
拜託你 連"輿論"都可以拿出來當"執行條款"?...(恕刪)
事實上就是:
中日和約並沒正式將主權轉移給中華民國~...(恕刪)
kantinger wrote:
會嗎?查金山和約僅...(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