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1271n wrote:
海巡署的人員也算是有正式的軍人身分,只是改由行政院而非國防部管理...(恕刪)
非也非也,處理海域問題的海巡人員並沒有軍人身份。
總統:"處理海域問題,第一線是行政院海巡署"
"海域之定義"依海巡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有明文規定,同法第四條規定職掌。而海域執行護漁勤務係依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辦理。
三、關於依法執行下列事項:
(一)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事項。
(二)海上船舶碰撞及其他糾紛之蒐證、處理事項。
(三)海難船舶與人員之搜索、救助及緊急醫療救護事項。
(四)海洋災害之救護事項。
(五)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之維護事項。
(六)海洋環境保護及保育事項。
(七)其他依法執行事項。
目前海域執法任務係由海巡署洋總局轄下各海巡隊負責,其人員任用絕大多數為警察身份(領有警察人員服務證,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管理),一部為財政部關稅總局(俗稱海關)移撥、其餘為一般文職人員(海洋巡護),海巡隊並無軍人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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