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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uggrutaiwan wrote:
我想的跟您一樣。但把...(恕刪)
所以比起一味的追求更高更遠更大更....
我反而認為台灣需要兩種飛彈
一是雄一改!
一開戰地面固定雷達站大概都毀了
剩下的機動雷達搜索距離有限
以雄2/3的尋標器+輕量化的彈頭(以1枚可使56型喪失戰鬥力...之類)+小型少燃料的推進器
做出可以在輕型戰術卡車可搭載2-4枚
射程100KM 的反艦飛彈
這在開戰後搭配機動雷達車
在台灣海邊到處可以成為機動陣地打就跑
(現在的雄23拖板式太大機動性太差 能部屬的海邊比較侷限)
二是雄一E 射程3-5百公里
追求的是便宜 大量部屬
可以讓福建的軍事設施雷達 機場...成為廢墟
讓對岸的前進基地往後退至少兩百公里
不過這在米國賣ATACMS後或許需求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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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lowlowl0212 wrote:
輕量化的彈頭(以1枚可使56型喪失戰鬥力...之類)
...這目標不是很矛盾嗎?
個人認為如果要對地,對重要設施,那麼輕不輕量一回事,務必追求破壞力
否則好不容易飛了幾百上千公里,沒被攔下來
射得很準但是只砸個小坑
讓對方目標脫層皮,沒有傷筋動骨,一擊重傷甚至斃命
追求這種象徵意義有個鳥用
簡單的說就是能不打就不打
但只要開打怎麼狠怎麼來
想辦法一次就要給對方死
畢竟打一顆少一顆,絕對要回本
不用去怕什麼傷及無辜之類的鳥話
我們的量本來就不能跟對方比
還比國際人道?
誤差大就爆炸力高一點,殺傷範圍大一點多少補回來吧
第一個輕量化指的是反艦飛彈! 第二個對地指的是不適都要射程一兩千公里! 也需要大量短程的讓對岸至少福建成為雷池!
攻擊力不足那也只是坑而已,烏克蘭之前動用海馬斯攻擊那個啥大橋,結果不就暴露攻擊力不足?只能砸坑不能擊毀.福建比台灣也是大很多,要下手就要夠狠夠兇,不然沒啥用人家很快就補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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