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想想你的體能夠不夠變態
想當初在林口新訓
兩百多人的學兵連
我五千公尺是前十或前五(能跑得完的也沒幾個)菜嘛!!
一次與特勤隊的班長(那時候還很菜不知道他的階級)聊天
聊著聊著....
突然約我跑五千公尺
外插一箱飲料
特勤隊V.S小學兵
當然有讓分
他全附武裝(背槍+草綠服+大皮鞋)
我體育服裝(白內衣+紅短褲+NIKE跑鞋)
比賽結果
當我進入第四千公尺
準備進入完全沒有意識的最後一千公尺跨步
特勤隊班長站在終點
等著我掏錢買飲料
如果你有信心能在入伍半年內達到這種體能
我相信你可以進去磨練一下自己
至於打擊犯罪
沒記錯
特勤隊成軍到我退伍
只出勤一次
待命一次
其他時間就是操課
不是人的操課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