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正丽团队发表冠状病毒新研究,进一步证明新冠非实验室泄漏!

Panchrotal wrote:
我問的是美國演苦肉計(恕刪)

又指鹿為馬,洗地的是你不是我。
你強調美國不給WHO調查是因為美國心虛,但我上一次已經講過是美國被社會不信任中國和被中國控制的WHO,而且時間點比上次有人聲稱、美國退出WHO是因為怕國際調查還要早。我引用的資料多半來自全球知名的大型媒體及整個google的搜尋結果,你不喜歡可以自己找找英文、法文、德文的版本,最後啞火的可不是我。

大規模刪除2019年武漢爆發肺炎的網上討論和新聞的是中國不是美國,中國沒有暪疫又為何要刪文?又為何阻撓外國專家調查、制裁堅持要獨立調查源頭的澳洲?為何多數國家都向中國而不是美國索償、他們會比你白痴?你覺得自己講得通講就好!
2020中國武漢肺炎
已經不容質疑


連拜登都出聲了
peterpan200206 wrote:
又指鹿為馬,洗地的是你不是我。
你強調美國不給WHO調查是因為美國心虛,但我上一次已經講過是美國被社會不信任中國和被中國控制的WHO,而且時間點比上次有人聲稱、美國退出WHO是因為怕國際調查還要早。我引用的資料多半來自全球知名的大型媒體及整個google的搜尋結果,你不喜歡可以自己找找英文、法文、德文的版本,最後啞火的可不是我。

上次發文最後一篇回復是我
好像最後啞火的是閣下
這裡面⋯澳洲總理只是說應該要有個獨立調查病毒起源⋯沒想到中國就跳出來表示堅決反對!並且制裁澳洲!
這像小學裡教室玻璃不知道被誰打破了,老師問:是誰打破玻璃的?某個小朋友立刻跳出來講:不許問!你敢再問我就打你!不然我就打誰誰誰!
人家不懷疑都懷疑了!
動物傳人
實驗室外洩
只有兩種可能
SARS 4個月後就找到傳染源頭
Mers 9個月後也找到感染源頭

厲害國第二次爆發武漢肺炎
第一年封鎖禁止調查
連吹哨人都吹死了
都幾年了還在找原因
這不是心理有鬼身上有屎?
不然為啥要遮遮掩掩
犧牲這麼多人的生命
該死的不死
剩這些跳梁小丑繼續做孽
季節性情緒失調症候群 wrote:
動物傳人
實驗室外洩
只有兩種可能
SARS 4個月後就找到傳染源頭
Mers 9個月後也找到感染源頭

厲害國第二次爆發武漢肺炎
第一年封鎖禁止調查
連吹哨人都吹死了
都幾年了還在找原因
這不是心理有鬼身上有屎?
不然為啥要遮遮掩掩
犧牲這麼多人的生命
該死的不死
剩這些跳梁小丑繼續做孽

源頭就在武漢病毒實驗室⋯你叫厲害國怎麼辦?只有透過洗腦14億人,拿14億人當擋箭牌來頂一頂!
ajuggrutaiwan wrote:
源頭就在武漢病毒實驗室⋯你叫厲害國怎麼辦?只有透過洗腦14億人,拿14億人當擋箭牌來頂一頂!


這就是龜龜大...啊~
是龜公大啦!!!
要尊稱一下龜公~~~

說實在的~
不許別人說是武漢病毒...
但又說這是英國變種,印度變種...
這雙標的問題,真的只有問這些小粉紅才會知道!!
小熊維尼~Winnie在哪裡!?
Panchrotal wrote:
上次發文最後一篇回復(恕刪)


知你和中國在任何情況下都一定會撒謊就好對付。
那你引出來看看我是如何啞火?
peterpan200206 wrote:
知你和中國在任何情況下都一定會撒謊就好對付。

我說話一向有證據
指責我說謊的台灣人已經被告上法院
你還是躲在香港別亂說話的好
Panchrotal wrote:
我說話一向有證據指責(恕刪)

我講的事向來基於客觀事實,Google亦有大量資料佐證,倒是有人經常自己拿一段出來自己斷章取義,無限放大、穿鑿附會,結果才搞出華為由美國無法制裁、變成硬體相關業務無法繼續營運,華為有最多5G專利申請量、反而要向中媒聲稱無5G技術的美國高通,支付每季數以億美元計的專利授權費。看着日經的5G標準必要專利佔比圖表,明明高通的5G必要專利比華為多、還硬說華為5G專利佔優,高通只剩下2G、3G和4G的專利較強,《中國製造2025》變成芯片大躍進的一連串鬧劇。

我亦不怕你告,你這種人香港亦不缺,不過好笑的是這些人自己才是經常撒謊的一群。

早年一家英國的造船用用上海振華的龍門吊機,他們就立即得到英國軍艦整首都是中國製造的結論,我們無論如何解釋、你的同事都堅稱整首英國軍艦都是由中國製是事實、否則為何英國淪落到要用中國製的龍門吊機?最後我找來上海振華的財務報表,當中提及關鍵部件都是進口的,我就替你們得出中國整個重工業都是外國製造的結論,你的好同事立即開動人肉影印機,叫所有網民看反華勢力是多麼的無恥,我叫他們自己答一下英國軍艦整首都是中國製造的結論是如何得出來,他們一直都裝瞎。而那個網民之前才經常動輒向香港警察提告網民,警告網民不得轉貼關於中國的負的面報道,否則他隨時會告網民不誠實使用電腦。

還有個裝親台親國民黨,實際親共的華為網軍被網民起底,當時人矢口否認相片中人就是他本人,我親自叫他有錢就立即出律師信提告,沒錢就拿那個貼文去民政署宣誓、證明帖中人確實不是他,我即場給他十萬港幣當是表演費,結果又是裝瞎。

還有兩個被我和一眾網民罵了一整年被罵走的,我就不提喇。

你亦可以隔海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甚至國安法來告我,誰怕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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