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s wrote:
先說~我是女生,大大的提議我覺得可以接受,
不過個人覺得如果能讓募兵制的規劃完善而且實行順利的話,
那還是再好不過了,
身邊有很多男性朋友,同學同事等等,
其實並不很排斥當兵(而他們也都當完了)
但還是覺得當兵的一年很浪費生命,
很多人都說軍中的文化讓當年入營前的熱血消磨殆盡,
當完兵後對國軍非常失望…
以公平性來講,我不反對女生用同樣的時間去為國家做事,
但實際面來講,國家應該要讓人民覺得心甘情願且值得。
以我個人當過志願役來說
所謂的義務役最重要的任務是為了達到"戰時後備"
所以當替代役說不好聽一點
就是體格跟家庭有困難才需要
女性基本上除了MC來前後
大多也都四肢健全
新訓(跟男生一樣)
3禮拜聯勤的專長訓(主要就是所謂的2階段訓
男生可能被分到各式各樣的軍種特殊訓練
女生當然也有所謂的醫療或者裝甲車駕駛各式各樣的
或者是維修~女生可能不懂軍方用語
聯勤的單位就是以後勤為主~基本上當志願役的女兵幾乎都在這
畢竟這些專長根本大多跟男女體能無相關而是需要專長)
所以說就義務役的觀點上來說~女生進來學這些其實就夠了
我在前面也回復過
很多國家的高中大學
都有短期的軍事訓練~而且訓練強度遠非台灣校園可相比
(這些訓練包含女生在內)
所以這根本不是什麼吃不吃苦的問題
就根本上來說這是身為國民的義務跟基本技能
像是沒當過兵之前男生誰會認真學過CPR?
但是當兵要鑑測的時候~最好不會? 作的強度跟標準度要通過測驗也不簡單
至於當兵一年很浪費生命
那就要看他們是哪一年當兵的
而且當兵的單位也很重要
國軍的確有很多"廢物"存在~再來每天夜晚留守根本除了少數夜戰訓練跟站哨
晚上留在軍中根本是浪費時間跟生命
還浪費國家糧食的早餐跟晚餐
(義務役吃飯別以為不用錢~其實國家都支付了)
養1個義務役一個月除了薪水還有健保國家全額
在營區伙食費全額~還有其他一些基本的保險
花下來都超過9千的 幾乎3個義務役可以養1個志願役
個人是90年10月當到94年3月中(約3年5個半月)
光移防移交~我整個軍旅生涯幾乎沒有閒過的
個人退伍時還差2個多月才滿22歲
所以當兵根本沒什麼(您有興趣還可以問看看你的同事
專精基地累不累~個人不才軍旅生涯碰到4次
很多退伍的光1次就可以記得一輩子
但我依舊覺得沒什麼~畢竟當兵也是一種工作~不管義務或志願都一樣
既然在工作~哪有輕鬆的~心態正確就撐得住)
而我會退伍完全是因為沒有上下班制
(有些軍中的單位有~轉不過去我就退了)
其實志願役福利根本太多
再來我在其他回復也說過
當時我如果能轉去上下班的單位
會少掉一些加給~薪水會從40~42K(在澎湖有加給4500)
轉成功的話會降到31~32K
但是我也甘願(甚至降到29~30K我也願意)
但是問題就是愚蠢的國軍長官跟制度呀
晚上根本不用留守這麼多人在軍中
而且改上下班減薪3分之1也能夠接受
所以說不改制這才是現在募兵制失敗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