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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1113 wrote:
時間上三者完全重疊 ...(恕刪)
正因為任務需求不同南韓才拆成飛彈快艇(大快艇)與突擊砲艇(小快艇)
光六分類上是屬於傳統的突擊快艇,跟有76砲.方陣等可防空系統得迅海是不同得快艇等級,這是以色列最先演化出的多功能快艇,遠攻近防能力兼具,是介於傳統配備完善的大艦與突擊快艇之間的新船種
光六是為了可全省漁港點大量部屬得近岸快艇,31艘才花了253億,平均每艘8億多一些而已
如果照迅海規格生產,需求量31艘,那就是變成20億*3=620億
整整差了近2.5倍的價差,價差的錢多到可以拿去買好幾艘巡防艦去了
再說在90年代時不管是500噸級船體技術.武裝整合能力或是匿蹤設計技術都不完善,海軍當時還無法自力造出迅海這種船,真要選只有放大船體靠多部主機以螺旋槳硬拚速度,或是水翼船(這個更耗油)
且不到200噸級的光六沒辦法裝上像76艦砲這種多工快砲(國內當時也還沒類似可自動化校準得射控技術),他也沒水穩翼得設置可以穩定船身
一再無視光六.迅海.錦江的各自需求背景與時空環境下的技術程度.有限資源分配得想法當然會變成沒辦法理解為何不直接就造個迅海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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