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trooper862 wrote:治標辦法考上公務員 消防隊員 警察者 先當兩年志願役士兵~~ 我覺得比較好的方法是,退伍後如果年所得超過二百萬,應再接受國家徴召,當兩年志願役士兵,這樣比較公平!!
哥只是個傳說1 wrote:沒辦法上下班,拋棄家...(恕刪) 確實是有上下班的單位!小弟義務役今年9月退伍就在上下班單位服役.....9點上班5點下班 PS:非國防部等級但裡面的士兵幾乎具備特殊專長,不是隨便智力測驗過了就可以進牽志願役跟外面工作一樣 想爽要有本事或後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