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1040388-1.aspx對於除役軍犬,羅紹和強調,年齡屆滿8歲犬隻經完訓具備偵察爆裂物專長且擔任實際執勤,優先開放現役及退伍領犬員認養,其次開放友軍單位具同等資格者認養,若領犬員無意願認養,則於軍犬組終身養護。沒有具備偵爆或搜索專長的汰除犬隻,將於憲兵全球網站公告一般民眾實施認養。
海盜國王 wrote :民國93年我在海軍馬公彈藥庫就有一隻中士階的狼犬學姐,不過很可憐都只有我們的剩菜飯可以吃...(恕刪) 據說,軍階是假的,是部隊的人給的榮譽稱呼。聯勤彈庫、油庫,營區地很大都會養營區附近的流浪狗,夜晚稍為有警戒功能。
說到軍犬,讓我想起當兵時的事!當年彈藥庫有隻狼犬,應該是有受過訓練,對穿軍服的很聽話很乖,但是對沒穿軍服的人會很兇!某天部隊懇親會,某士官長帶女友跑去那邊晃,結果女友被那隻狗咬了!不確定他們有沒有因此分手,只知道那隻狗後來常被士官長揍或是惡整!常常莫名其妙打牠,或是拿蟾蜍逗牠,最後蟾蜍被咬死,狗也倒在地上口吐白沫....一陣子以後,那隻狗就有點神經不正常了!不管是不是穿軍服,通通亂咬一通!營上很多人都被牠咬過.....甚至連...帶哨士官、查哨軍官通通也都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