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梯(一兵)在營外發生車禍,
是禮拜五下午放假時騎機車出營區,要去找朋友(未在回家路線上)經過十字路口時卻被一台汽車從左側撞擊,路口無號誌燈且機車路權較大,導致他右小腿粉碎性骨折、左大腿開放性骨折,雙腳開完刀後有1~2公分落差,醫生說如要回到軍中正常工作至少需調養半年以上。
連長跟他說因為是在營區外出事無法申請軍保,並跟他說他已欠假破百天,回營後要補假。
我粗略算了一下…
請了半年的假(一週5天x一個月4週x6個月),以後回營上例假+國定假日也才100多天,等於他回軍中大約1年沒辦法休假…
車禍也不是他自願的,而且是別人撞他,
請問他回軍中真的只能補假補到死嗎?
雙腳有落差走路一拐一拐的有辦法驗退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