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海陸翻艇2死1昏迷健保不埋單!逾4百萬醫療費爆醫院自吞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00905/XDPUEQUWY5FAXI23ZXEVBHI2VY/

漢光演習海軍陸戰隊今年7月3日在左營桃子園外海進行「登陸搶灘訓練」,釀7人落海、2死1昏迷事故。這起意外衍生相關醫療費用至少400萬元,但健保卻不埋單!軍醫界內部一度傳聞,因負責救治的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院長準備升將軍,不敢向直屬長官催討,只好啞巴吃黃蓮「自己吞」;國防部對此澄清,此次意外的醫療費用「不申請健保給付,軍醫局會全額支付!」

這起翻艇事故導致上士陳志榮(34歲)、上兵蔡博宇(26歲)殉職,中士阿瑪勒.道卡度(34歲)迄今仍在左營分院加護病房昏迷未醒,醫療費用可觀,但軍方不願透露實際金額。軍醫界人士粗估至少四百萬元跑不掉。

《蘋果新聞網》日前接獲爆料,健保署因此一意外醫療費用總額超過10萬元,發函向國防部求償相關醫療費用,醫院內部人士得知大為傻眼,也相當不平,質疑就連一般車禍意外等事故,「哪個不是人為疏失?但這些只要是醫療都可用健保啊!為什麼這起事故無法申請健保給付,要醫院自行吸收?」更何況,橋頭地檢署調查這起翻艇意外,認定無人為疏失,本周三(9/2)已將全案簽結!

《蘋果》向健保署高屏業務組查證,對方證實,該組看到7月3日漢光演習意外媒體報導,有傷者送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在7月28日主動發文到國防部,請其提供相關人的就醫資料,以利依《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向國防部代位求償相關醫療費。

不過,8月7日國防部回文,指上述在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就醫的傷者,不申請健保給付,因此無需向健保署提供這些人的就醫資料。

針對國防部給健保署的「霸氣」回覆,《蘋果》進一步追查,依健保署高屏業務組給付醫療院所醫療費慣例,醫院都是在隔月20日前,向該業務組申請費用;漢光演習意外發生在7月3日,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到8月20前都未申請這筆健保醫療給付費,遲至《蘋果》截稿前仍未申請,也就無健保代位求償的問題。

健保署高屏業務組指,健保屬於全民公共財,該業務組有義務做好把關。依《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中,因同一重大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經本保險給付醫療費用總額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上者,保險人得代位求償。此一辦法早在2006年頒布施行,健保署有多起求償成功案例。

國防部既已表明不申請健保給付,但這筆醫療費用到底由誰支出?難道真要身為下屬的軍醫院「自己吞了」?《蘋果》向國防部查證,軍方人士急忙喊話「全額由國防部軍醫局支付!」

國防部軍醫局前天鄭重表示,國防部軍醫局每年均編有預算,對於軍人因公受傷時的醫療費用,均全額由國防部支付,因此根本沒有「代位求償問題」。

該局依然強調,因搶灘溺水的弟兄送至左營分院所有治療費用,均由該局全額支付,不會要求高雄左營分院自行吸收。

對於中士阿瑪勒.道卡度目前仍在醫院治療的所有費用,軍醫局也會全額支付。國防部長嚴德發前天受訪也強調,國軍不可能放下弟兄的。

至於外傳左營分院不吭聲,是因院長即將要升將軍一事,《蘋果》日前致電左營分院院長陳盈凱,他第一時間回「謝謝,謝謝,我們都是救人優先,一切依規定辦理。」顯得格外低調。

陳盈凱昨天主動致電《蘋果》說明,指相關醫療費由軍醫局支付,「這不是特例,軍醫局一向都會支付相關醫療費,外界不用多加揣測。」

其友人則私下為陳盈凱抱不平,指陳升將軍的人事案其實已發布,因擔心升官問題而不申請健保給付,純屬無稽之談。不過,軍方人士指出,國軍將官晉升規定在每年1月與7月,陳盈凱目前軍階為上校,要到明年1月才能確定是否升階至將級。

國軍高雄總醫院今(5)日表示,對於因公受傷之官兵,國軍醫院有責無旁貸、全力治療之責任,所有費用皆由國防部軍醫局負擔。(地方中心、王炯華 、陳培煌/高雄- 台北連線報導)
這樣誰還願意當軍人,那些1450還有817,你們上吧⋯⋯
Motor123 wrote:
這樣誰還願意當軍人,那些1450還有817,你們上吧⋯⋯


這跟1450還有817無關....倒是跟報導這則新聞以及胡亂評論的智商有關....軍醫局或健保局誰付這筆錢...對受難官兵家屬有差嗎?
normanchou wrote:
這跟1450還有817(恕刪)


我是覺得爆料者可能是**,智商不足。。
兩岸和平:接受集中營、特色管理、坦克輾人民。
依《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向國防部代位求償相關醫療費。

.........................
看起來,
這棟樓下的標題,
......健保不埋單......
是有問題吧?
健保沒有不付,
是健保在給付後,向誰代位求償?

像汽機車,有投保強制險,
車禍受傷的醫療費用,
申請強制險時,
已經由健保給付醫院的部份,
強制險不會賠給你,
強制險要拿去給付給健保。
或者是説,
健保給付你的車禍醫療費用後,
要向你投保的強制險,代位求償
Tearly605 wrote:
https://tw...(恕刪)

現役軍人因公受傷住軍醫院,醫療費用本來就軍方全部負責。。

至於軍醫院跟勞保局怎拆帳,跟病人跟家屬無關,至於院長為了升官而做出違法的事,另有法律可以制裁他。

整篇看起來,就是有人亂放消息。。。
現在就是健保署在向國防部軍醫局要錢,這麼簡單的事寫這麼複雜幹什麼?

國軍人員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衛生福利部部立及指定醫院醫療優惠實施方案

一、適用對象:
(一)國軍官兵。
(二)國防部(含所屬)編制內不具軍人身分而實際執行安全勤務現職人員,其身分認定由國防部審認。

二、優惠項目:
(一)掛號費全額減免:於輔導會所屬醫院所就醫時,免收門(急)診掛號費。
(二)健保部分負擔費用全額減免:於輔導會所屬、衛福部部立醫院及指定醫院(臺大醫院雲林分院、連江縣立醫院)就醫,健保部分負擔費用全額免收。

三、就醫須備證件:
(一)國軍官兵出示軍人身分證及健保卡。
(二)編制內不具軍人身分而實際執行安全勤務現職人員出示國軍聘雇人員服務證(標示「醫療優惠」字樣)及健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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