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傻問題!這樣問也很笨!當然!
但卻是最近的社會話題!
中華民國兵役制度依照中華民國政府之法規
實施募徵併行的義務役徵兵政策
所有達到服役年齡的合格男子
均須服1年常備兵役或接受1年軍事訓練
《憲法》規定服兵役之義務,乃是基於全民國防的需要,而「全民國防」不應該是「男子國防」。 即使現代國防的需求,或將改徵兵制為募兵制。 但在完全實踐募兵制之前,若還有要求國民強制參與國防的需求,也應當將男子以外的國民納入徵兵。 不應在法律上針對性別有所區分
當敵人來了還有分志願役與義務役嗎?
只要是軍人就有責任與義務保衛國土家園
人民更能盡其所能積極參與防務共同保衛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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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8518480
真開戰,中共海軍不敢登停港內的船上,更別說開出港。兵推就打沉138艘大型軍艦,中共戰鬥艦只有160艘,其他的沒沉也重創。連海軍司令部都會打沒掉。
我們打第一目標是福建,可以叫福建打到 無武裝。上浙江下廣東,500公里範圍也可打到無武裝。因為中共沒有防空飛彈可以防 海馬斯,雷霆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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