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知道甚麼?執法現在不是真的在執法,是為了政客服務的一種手段而已已經變質了,真正的執法是沒有政黨色彩,跟怎麼辦就怎麼辦但是現在不是只辦特定人嗎?執政黨的人是有幾個被辦?都只是過場在演戲而已其啥公務員有公懲會會處理,本身也有分內部調查跟外部調查在軍隊裏面一般是憲兵在處理,以前有軍事法庭現在似乎廢除了
mark0826 wrote:這兩個有衝突?木炭的功能是生火煮飯還是殺人放火?刀子呢? 軍、警這兩個沒有衝突,是抓壞人與保護所有人有衝突您提到刀子那麼小弟賣弄獻醜一下刀械槍砲本就是管制的東西,沒有合格的身分家中不能出現刀子而且刀子需要造冊列管,連一根針都有兵籍號碼其實小弟不是台灣人,毋須煩惱台灣的事小弟只是不幸出生在台灣,小時候看戶口名簿祖籍是福建還望各位前輩先進可憐可憐小弟,台灣這塊破爛的海島老子不稀罕看是要把小弟送回福建還事驅逐到福建都可以,台灣這塊寶島老子高攀不起如果軍警只能特定人士擔任,如何草木皆兵?
saber768 wrote:你想知道甚麼?執法現在不是真的在執法,是為了政客服務的一種手段而已已經變質了,真正的執法是沒有政黨色彩,跟怎麼辦就怎麼辦但是現在不是只辦特定人嗎?執政黨的人是有幾個被辦?都只是過場在演戲而已其啥公務員有公懲會會處理,本身也有分內部調查跟外部調查在軍隊裏面一般是憲兵在處理,以前有軍事法庭現在似乎廢除了 我想用欲加之罪嚴辦法院的法官跟拿著雞毛當令箭的警察,不知您能否投小弟一票?
trooper62 wrote:身為軍警,服從命令是天職,無對錯之由論負責之人,當為“頒布命令者”另政府“主要決策者”亦是全責如南韓此次“戒嚴事件”頒布法令者是“南韓總統”最高決策者則是“國防部長”兩者需負全責,一起蹲牢去 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再來這一句是我自己加的君入列,將令豈能不奏小弟以為,只要是命令就有對錯因為多數命令是一己之私不是絕對共識以憲法舉例,如果憲法是最高行政原則那麼是一個人起草好,還是多數人共同研議交給一個人代筆好?您說的沒錯,政治人物負責任的方式不是下台,而是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