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要把不動產給誰就給誰,做子女的在那邊哭爸哭母哭啥小!

今天聯合報新聞:
1.陳姓老翁(90歲)在1965年買下這間台北市精華路段的房地,經歷幾波房地產大漲,
目前市值至少數千萬元。老翁有五個女兒,他認為同住的長女一直照顧他的生活起居,
非常孝順,希望將來死後,房子可以留給長女住。

2.陳姓老翁為了讓長女繼承台北市敦化南路精華路段的房產,不但先立遺囑,
還製作假買賣契約書,將房子過戶給長女;其他女兒氣得控告老父偽造文書。

3.其他四個女兒發現,不滿父親偏心,委託律師到檢方提告。

4.台北地院將老翁判刑3月、減為1個半月,緩刑2年。


這是恐龍法官,恐龍檢察官再現嗎?
老父要把不動產給誰就給誰,其他人,特別是做子女的,那邊哭爸哭母哭啥小!
其他子女不爽,告上法院,法官還真的認為房屋要平均分配,判90歲老父徒刑.

做小孩的,眼裡只有錢嗎?

不孝順,將來一定有報應.
民.刑事都分不清楚了....怎麼還能罵人是恐龍呢?
醫療有糾紛,就是醫生錯;法律認知錯誤,就是恐龍法官.檢察官...
要批判前先拿出專業...
所以您認為偽造文書無罪囉...老翁目前還活著.可用贈與的方式.將房子贈與大女兒.將來百年後也無遺產分配問題..但他確選擇偽造買賣契約..圖的不就是逃稅..這還沒違法??

ctth wrote:
但他確選擇偽造買賣契約..圖的不就是逃稅..這還沒違法??...(恕刪)

請問,如果老父真的把房子賣給長女,但只賣一百元,這樣是否合理,也可達到目的?有無稅賦問題?
YK5543 wrote:
請問,如果老父真的把...(恕刪)



不合理

與時價差距甚遠.. 所以不行




如果可以 那我爸把家裡的土地跟房屋都以超乎便宜的價格賣給我 這樣就沒贈與稅的問題
也不會有遺產稅的問題...


YK5543 wrote:
請問,如果老父真的把...(恕刪)



老翁在2006年先寫了一分遺囑,表明房子給長女一人繼承;後來考量到其他四名女兒可依民法主張特留分,假買賣讓長女擁有該屋。

全文網址: 房產給姊 妹告老爸偏心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159039.shtml#ixzz1xmNBq3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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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問的,正是老翁所犯的錯....
謝謝樓上兩位的回應
再請教,若一屋在兩人名下(登記在兩人)其中一人想放棄權利,也就是改為一人所有
或其中一人(有老婆)立下遺書,若出意外,願放棄權利
算贈與嗎?要課稅嗎?

謝謝

YK5543 wrote:
謝謝樓上兩位的回應再...(恕刪)


這題我不知道耶




我家也有點資產
但是我樓上還有兄姊... 有時候其實我也會怕我分不到遺產
雖然這樣講很不對

但是他們比較強勢..

queena炮嫂 wrote:
今天聯合報新聞:1....(恕刪)

應該是針對假契約買賣的部份定罪。
我砲故我在
狀告父母就是不對,父母恩重如山,沒有爸爸,哪有妳們

家裡的事,不能好好在客廳坐下來好好講,要弄到法院去
要老父接受檢察官訊問,情何以堪


這幾個姊妹,趕快保佑,妳們的小孩未來都能孝順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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