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聞,一位 女子因為心情不好多喝了幾杯,凌晨回家途中撞死一位座在計程車後面的婦人平常婦人都只搭公車,除非必要才座計程車。這位婦人平常省吃檢用,就是為了給自己老公看病讓家中小孩負擔減輕一條人命就因為各人心情不好就該死?這樣的事件每月至少好幾件,酒駕被抓到就只是罰款。這樣對於部分的有錢人來說不痛不養類似這樣的事件,都是用時間拖延,最後不了了之但是受害者家屬卻永遠活在傷痛中為何法律不更改酒駕刑則?判刑重點,不可上訴
感覺很重要 wrote:為何法律不更改酒駕刑則?判刑重點,不可上訴...(恕刪) 那天判到立委怎麼辦! 誰會拿石頭砸自己腳當年本來有人提案 假如罰單未繳清 不得購買新車的法條! 車商得知後 火冒三丈 急的跳腳車子已經這麼難賣了 再搞這種法律出來 車商是要怎麼活後來就不了了知
jackual0612 wrote:那天判到立委怎麼辦! 誰會拿石頭砸自己腳 當年本來有人提案 假如罰單未繳清 不得購買新車的法條! 車商得知後 火冒三丈 急的跳腳車子已經這麼難賣了 再搞這種法律出來 車商是要怎麼活後來就不了了知 ) 那個利立委這大膽敢擋法案??
感覺很重要 wrote:難道真的有錢判生,沒..這些恐龍法官,如果哪天很不幸這種事情發生在自己週圍(或者自己家庭)真不曉得會如何處理...(恕刪) 你認為真發生在他們頭上了,到時的判決會是怎樣裁判可以判人也可判己況且"自由心證",你覺得你想怎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