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給雷親!以後撿到錢包,原地放置不要理他

法官判的沒錯啊!會還就不可能還一半

你皮包有多少錢誰知道

你說1億難道就要公車司機還1億嗎?

那個性"賴"的,得了便宜還賣乖

的萬一有人錢拿了,證件給地下錢莊,再把卡給詐騙集團

你拿600萬還不一定擺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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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公車司機去年撿到錢包,親自到府送還,卻被控告侵占錢包內的錢。今日出刊的《蘋果》報導,公車司機孔令宜去年撿到賴姓女大生錢包後,依錢包內身分證地址,送交賴女父親,卻被控侵占錢包內現金6千2百元,一審時被依侵占遺失物罪判罰1萬2千元,孔男認賠6千2百元後上訴,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司法制度不能扭曲人性價值,孔以最熱情方式親自送還錢包,在無法證明錢包內有錢的情況下,改判孔男無罪定讞。
很好奇一審的法官判有罪的理由?

Erichuangtw1980 wrote:
很好奇一審的法官判有...(恕刪)




沒有證據可以佐證皮包裡有錢,怎麼能判有罪?
應該是一審口供其實有承認,後來高人指點之後來個打死不認,不然還真不知道為什麼會是這樣。
但一般就算拿了錢包裡的錢, 錢包應該不會還送去給失主吧!

pk-king- wrote:
法官判的沒錯啊!會還...(恕刪)
lee0313 wrote:
應該是一審口供其實有...(恕刪)

你錯了,其實這是一個誤會,錢包裡有錢沒錯但被人拿走了,可是司機看到時是錢已經被人拿走的空皮包,所以你能證明司機在找到皮包時錢沒被人拿走?一審可能只是想到既然錢在公車上又是只有你拿她的皮包那你嫌疑最大
應該是花完也不要還才對吧。
反正公車也沒監視器。
社會上就是有這些人,好心沒好報! 然後才在那邊說社會沒溫暖太冷酷
嘖嘖

ertbrty34653 wrote:
社會上就是有這些人,...(恕刪)



所以最好就是 撿到錢包 丟垃圾桶
免得被人家揀去害到人家
也避免自己撿到好心送回還被告
直接丟垃圾桶或踢到水溝裡面
也許是詐騙新招,故意丟來提告。
這案子不是,也有人會玩喔
訟棍太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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