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昨偵結慶云吸金案,檢方查扣犯罪所得5億1千萬元,依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起訴負責人陳慶雲及妻子鄒淑芬;慶云公司則聲明,相信法院最後會還慶云公理正義,和相關從業人員的工作權,並向會員保證,生前契約或骨灰罐的銷售,都向主管機關報備,無不法。
檢方查出,53歲慶云實際負責人陳慶雲,與擔任公司董事及客服部經理的45歲妻子鄒淑芬,自98年12月21日起涉嫌經營變質的多層次傳銷事業,傳銷商達10萬1千多人,至今年8月底,累計銷售17萬3200多個骨灰罐,金額達79億2621萬5千元。
其運作模式是須先加入會員,每人會費1千元,並購買至少1個骨灰罐(售價4萬6千元,成本僅1500元),每人最多可購買3個,以取得「經營權」,成為「股東」。
慶云的傳銷商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每介紹1名會員,可獲推薦獎金8千元,之後還可獲組織、輔導、競賽、分紅等名目的獎金。
苗檢調查,骨灰罐只是虛化商品,無法轉賣;於是會員「廢物利用」,拿來插花、種花、裝糖果,見內膽防震套是不鏽鋼,有如鍋子,不少會員乾脆拿去煮火鍋、燉佛跳牆。
苗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趙燕利說,慶云案受害者達10萬人,有原住民老人變賣祖產或借貸,也有社會新鮮人、退役軍人,貸款購買高價骨灰罐。
查扣的犯罪所得,檢方請法院審酌會員請求退貨、基層員工,及廠商等非犯罪所得部分,不要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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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這些員工10/29要上凱道抗議
大概是買了一堆罈子在家
貸款不知道多少錢下去買的米奇
一份是罈子4.6萬+生前契約18萬喔
我看過有人買5份的XD
說到底什麼股東和經營權就是很奇怪的東西
實際加入會員是1000元
但是要買骨灰罈才有"經營權"
白話一點就是
你不繳錢給上線 你就不能去吸收下線
之前我朋友還一臉自信滿滿的樣子
說有多賺有多賺
將來要買四千萬的房子 百萬名車
3年就退休
只要想到就可以出國旅遊
月薪百萬是正常 最差也有40萬
現在過了一年多
也被一堆電話簿的人封鎖
看一看他 現年30歲
100cc機車1台
與父母住家中
做了10年志願役 好像也沒有什麼專長
退伍金不知道投多少下去買罈子
有沒有賺到錢不知道 搞不好還負債
我覺得應該差不多了
揪竟10/29會不會看到慶云員工哭訴呢?
還記得森青利通經典的"台灣人不能沒有健康"嗎
搞不好到時會看到"台灣人不能沒有生前契約(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