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今天表示,依據疾管署統計,截至去(2016)年底,本國籍愛滋病毒感染者累計通報33,428人,去年新增通報2,400人,以男性為主(97%),年齡中位數為28歲,與近四年相同。

衛福部說,醫療進步使愛滋感染者如慢性病患一樣正常生活,可透過服用抗病毒藥物控制疾病、避免併發症及大幅降低傳染力,疾管署亦於去年推動「診斷即刻服藥」政策,並與國際同步,引進副作用低、每日服藥1次、每次1顆之三合一複方新藥,作為第一線推薦處方。

其次,分析所有本國籍存活感染者,在105年1至9月間就醫率為90%、服藥率81%,服藥後測不到病毒率為89%,較104年全年之就醫率(91%)、服藥率(78%)、服藥後測不到病毒率(85%),後兩者已有所提升。

就醫方便及可近性為影響愛滋感染者就醫及服藥意願之關鍵因素,在疾管署及縣市政府衛生局的努力下,今年再新增七家指定醫院及3家指定藥局,全國共計69家愛滋指定醫院及四家指定藥局提供服務。

疾管署表示,今年新增的七家愛滋指定醫院,分別為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新屋分院、秀傳醫療社團法人彰濱秀傳紀念醫院、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雲林長庚紀念醫院、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大林慈濟醫院、高雄市立民生醫院、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以及3家愛滋指定藥局,分別為新竹市倫洋藥局、雲林縣新生松藥局及屏東縣家安藥師藥局;其中愛滋指定藥局為去年首度設立,今年再增加服務家數,以方便感染者慢性處方箋領藥。

衛福部:去年97%愛滋感染者為男性

為什麼是男性最多阿 ~
另一則新聞可能有辦法解答您的疑惑

穿浴衣、丁字褲 子住宅區開性愛毒趴遭逮
https://udn.com/news/story/2/2235555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27696
陳姓子(38歲)隱身住宅區經常大辦性愛毒趴,
由於再過兩天就是他的生日,昨天他特地發出邀請,
廣邀同好準備晚上開趴,並在家中備妥各級毒品;
台北市刑大接獲線報,昨天前往蘆洲陳嫌住處查緝,
陳嫌以為是參加派對的人直說歡迎,等到警方表明
身分找出毒品,陳嫌竟忍不住痛哭出聲。

警方昨天上門時,陳嫌穿著浴衣及丁字褲,正滿心
歡迎等待開趴時間,並和同夥陳姓子(28歲)、
吳姓子(36歲)趕工佈置派對及分裝各式毒品,
客廳及房間還同步以投影機播放性愛影片,大量情
趣用品散落一地,現場氣氛熱絡,直到警方上門逮
人才驚慌失措。



飛翔的魚 wrote:
為什麼是男性最多阿 ~

這個不是數學考題嗎?
假如1個帶原的女性性工作者,每月接30個客人,其中一個客人嚐鮮又找另一個女性.....,這樣男性得愛滋機率應該可以達到97%吧?
所以記得要帶套子。
大狗愛香蕉 wrote:
這個不是數學考題嗎...(恕刪)


照您的講法長期而言應該是男女比率接近,
女1->男1->女2->男2->女3->男3............,
而且會大規模性濫交的男女申裝ADSL。

可是現在的情況是男生超高,
除非性工作者是男性?
不然就是另有只會傳給男性的特殊途徑?
男A->男B->男C->男D->男E...........及
女1->男1->女2->男2->女3->男3.......,
才有可能達到97%
如果假設男性30個人中,只有5成的人結婚,結婚的人另外一半也假設只有5成,這樣機率要怎麼算?好複雜喔!
你把問題複雜化了~
上面的機率一男一女的部分已是假設只要有性行為一定會得病。
偏偏男女傳染的機率相對較低;
可是男-男的部分得病機率實際上本來就很高。

以上還不算上如果老公在外得病,老婆沒有其他性伴侶,病毒傳播給老婆這段就結束了。

-------------------------------------------------

我比較驚訝的是已經33,428人,
幾乎1.5%的台灣人都已申裝ADSL。

大狗愛香蕉 wrote:
如果假設男性30個...(恕刪)
為什麼男男的比率就偏高呢?我有點不懂這個講法。應該說吸毒後不管是男女比例都很高吧
我是異性戀,我不太喜歡偏頗的說詞。
既然您說吸毒男女比率都很高?
可是統計上落差很大,
就會去找原因,
看是女性就醫比率低?
還是女性比較不容易感染?
還是女性怕懷孕所以性行為都有戴套子?
還是ADSL怕女人?...................

可是單純就傳染途徑的可能推估,的確以男性-男性的方案可能性最大。
當然如果母群體太小,如果只有百人,也有可能會產生其他不同比例的結果。

大狗愛香蕉 wrote:
應該說吸毒後不管是男女比例都很高吧


同異性戀對我沒有差別,
不用特別強調是異性戀,
我比較喜歡針對問題討論,
您只需表達您的想法即可。
之前不是就已經就說了,男性召妓的機率比較高,然後這些召妓男性他們老婆外遇只有5成嘛(應該高估很多)
如果您只想聽您想聽的,
那我的意見您看看跳過即可。
晚安囉~

大狗愛香蕉 wrote:
之前不是就已經就說...(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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