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有沒有人關心?

這樣的事情要重覆幾次才夠?

既然法官這麼多情

不想罪孽加身

那推動陪審團制度即可

至於人民素養夠不夠

我想再怎麼不夠也比不想判死的法官強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demo1234 wrote:
到底有沒有人關心?...(恕刪)


兇手想追人,就先擄人,等人醒來後反抗,"一時驚慌"砍下去

檢察官告訴我們,突遭情變之刺激而殺人

而實際上是對方再三拒絕他 ~ 哪來情變。擄人上車後,見對方清醒反抗就砍下去 ~ 哪來過失

檢察官告訴我們,與父母會面時,不斷表示悔意,請求家人代他賠償張女家屬

而實際上曾要求其母不要付錢,等待判決結果再說,以免到時沒了錢又沒了兒子 ~ 被判死才給錢

可教化、嚴重極端之刑




demo1234 wrote:
到底有沒有人關心?...(恕刪)


坦白說

可教化從來不是法條

那是從以往法官判死刑都會說的求其生而不可得

自動演化出來的

簡單講就是

法官目前就是一個有權力 無監督的個體

他愛怎樣判,就怎樣判

Tom_Deng wrote:
坦白說可教化從來不...(恕刪)


可能要等到一個兇案發生,因為歧視同性戀而故意殺死同性戀

這時候突然才會想起民氣可用,想要修改可教化的法條


不管你殺誰都是可以教化,殺到同性戀就沒辦法了,無可教化
法官不可教化的太多了.
之前還有法官嗆聲台灣不可改陪審團制,
要改先修憲.

難怪台灣有8成以上民眾不信任司法.
台灣有恐龍法官,奶嘴法官,濫訴檢察官.....
族繁不及備載.

開始感激羅瑩雪了吧!!!
這整個司法、檢調體系都有問題。
檢察總長為這種東西提起非常上訴!?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其實,法條沒有這一條!
是否可教化,全靠個人心證!
判決不力~應該惟要司法相關人員付出代價

demo1234 wrote:
到底有沒有人關心?...(恕刪)


改回以前的唯一死刑就好了!
不過現在這生態
只能請死者自己申冤/處理了

demo1234 wrote:
到底有沒有人關心?...(恕刪)


我很關心
但我是個小老百姓
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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