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尼泊爾喜馬拉雅山區失蹤47天被搜救尋獲的台灣男子梁聖岳,今接受《蘋果》 專訪時說,2人跌落山谷後,等待數日都等不到援救,受困到最末期,劉宸君甚至還主動與他生死相約:「如果我們誰先掛掉,就吃對方的肉活下去!」最後劉宸君先罹難,但梁聖岳始終不忍吃女友的肉。
在英國司法史上有一件著名的公案....女王訴杜德利與史蒂芬案
案件大概是...4個船員遭遇海難,其中3人為了求生就把另一個吃了,獲救後被英國法院判決謀殺罪死刑定讞~
如果梁盛岳真的把女友吃了,台灣法院會秉持司法公正判他有罪?還是根本連起訴都不會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