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校園自治,換來調職記過
台大現場,一個受到校方事先核准的活動,本應高興讓兩岸藝能界演唱交流,竟遭台獨人士及部分台大學生鬧場中止。警方事先雖已獲得情資增派警力,在與校方協調下,基於校園自治,確實不便、也不應進入校園,且因地點不明確,慢了25分鐘到場,即遭處分。
試問,警察如果第一時間衝進台大,是否又被冠上破壞校園自治罪名,警察裡外不是人。而北市警局長陳嘉昌第一時間祭出懲處,雖可獲得中央讚賞,但看在基層員警眼裡,這位新長官快刀斬亂麻的動作可真是快又狠,日後如何帶人帶心,有待觀察。
更荒謬的是,時代力量也見縫插針,對北市警局姍姍來遲和漠視表達不解和遺憾,甚至稱抗議學生應受到自由表達意見的基本保障,這就好像性侵犯跑到別人家犯案,結果被打,還要主張有性解放的自由,責罵警察來的太慢救他,真是豈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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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