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豹酒女酒駕撞死麵包師傅 一審判9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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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30 16:33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金錢豹顏姓酒女去年11月13日酒後駕駛賓士車闖紅燈,撞死騎機車的陳姓麵包師傅後逃逸,因顏女已有多次酒駕紀錄被吊銷駕照,擔心肇事要坐牢,竟換位子到副駕駛座,並由同車2名友人協助湮滅證據,3人一併被起訴,下午一審判顏女9年6月徒刑,雙方都沒有人出庭聆判,林姓與李姓男子涉嫌協助顏女肇逃部分均無罪。


據了解,顏女106年5月因酒駕肇事被吊銷駕照(與被害人和解,但賠償金仍未給付完全),106年11月13日在烏日區租屋處拉K(3級管制毒品),再到台灣大道金錢豹酒店4樓上班,與客人喝了威士忌酒後,14日凌晨1時駕賓士車返家,途中在西屯路口闖紅燈撞上當時騎機車下班的陳姓麵包師傅,陳某送醫不治。

顏女肇事後未停車,反而繼續往前並轉進入甘肅路,因強烈撞擊造成白色賓士車拋錨,同車的林、李兩男竟協助顏女湮滅刑事證據,讓顏女坐到副駕駛座,兩男在後推車,把車推進長安路巷內,企圖先藏匿肇事車輛等風聲過後再處理。

檢方從路口監視器發現上述事實,目擊者證稱肇事駕駛是女性,顏女後來才坦承當時是她開車,警方進行酒測,酒測值竟高達0.46毫克,檢方依公共危險致人於死及肇事逃逸等罪起訴顏女,林、李2男依湮滅刑事證據罪起訴。

此案審理期間,顏女為了獲得交保,曾向法官表示願意把孩子過繼給陳家,她會賣房賣車賠償,但被害家屬認為她是在演戲,都不領請。

法官下午宣判顏女公共危險致人於死部分,累犯判7年6月,肇事逃逸判2年8月,合併執行9年6月。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81749
這次算判得比較重吧?
開始殺雞了嗎?
台灣有救了,希望二審把持住。
祕雕 wrote:
這次算判得比較重吧...(恕刪)



十年前酒駕撞死人最重只能判兩年 ....

老實說 國民黨及民進黨在政府推動懲治酒駕立法方面 , 真是兩個極端 ~~

這也可由支持民進黨的名嘴及民進黨自己的政治人物常常因酒駕被抓

這點看出端倪 ...

祕雕 wrote:
這次算判得比較重吧...(恕刪)



一審重判
二審減半
三審豬腳麵線


實在很佩服長者發明這些司法界名言
一審判9年半
一審判9年半???????


;;; 再看看
那個党不是又叫燒酒党嗎
piwu0537 wrote:
十年前酒駕撞死人最重...(恕刪)
滿慘的
gg75130 wrote:
分享金錢豹酒女酒駕...(恕刪)
要人妻「快騎上來」 麵包師慘遭金錢豹酒女撞死
出版時間:2019/02/24 11:03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224/1522711/

桃園一名彭姓男子,發現盧姓妻子舉止怪異,扮起柯南展開調查,發現妻子與1名陳姓麵包師傅有曖昧,2人不僅LINE對話極盡鹹濕「我在床上等你」、「快騎上來」,還相約飯店見面,彭男認為妻子背叛了他,憤而離婚並告2人妨害家庭,不料,事後陳男卻慘遭一名金錢豹酒女酒駕撞死,至於盧女部分,檢察官認為LINE對話內容無法證明通姦事實,也一併將她不起訴。彭男不服,聲請再議,但日前遭高檢署駁回確定。

彭男指控,他與妻子結婚多年,但在2017年5月間2人關係突然產生變化,妻子的舉止也變得怪異,因此決定扮柯南找尋答案,除了在車上裝錄音設備,還到妻子臉書搜尋蛛絲馬跡,果然讓找到1名陳姓麵包師傅,與他妻子有異常連繫。

彭男說,為了想進一步了解2人關係,找機會察看妻子手機的LINE對話記錄,結果差點暈倒,裡面盡是對方傳給妻子赤裸裸的性愛告白,像是「好想跟你做愛、好想抽插你、對你好像上了癮一樣」、「好喜歡聽你談愛、更喜歡跟我做愛」「快騎上來、他怎麼還這麼硬啊、因他好想你、好想插你、然後人妻明天連續三天是我的班」。

不僅如此,2人還相約開房間,陳男傳訊息給彭妻「尊爵天際大飯店我的房間1101..直接走進來電梯搭到11樓就好. . 我在床上等你. .謝謝小○特別來找我,好愛好愛你」。彭男認定妻已完全背叛他,憤而離婚並對2人提起妨害家庭告訴。

對於丈夫的指控,盧女雖然坦承認識陳姓麵包師傅,但否認2人有不可告人之事,更沒有發生性關係,對於臉書及LINE的對話記錄,則一問三不知,推稱不知道這些對話記錄的對象是誰。

檢察官勘驗彭男所提供的LINE對話記錄截圖,認為這些訊息只能證明人妻與陳姓麵包師傅關係親密,但無法確定雙方何時、何地發生性行為,且對話中的「他」字,也無法確定主體是誰,雖然言語有曖昧之情,卻不能成為通姦罪證,何況陳男已因車禍喪生,因此認定盧女偷情罪證不足,將她不起訴確定。(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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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怎麼看這個案外案
不過一碼歸一碼
酒駕是酒駕的事
外遇是外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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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駕撞死人又肇逃判九年半!太輕了吧!這個是累犯,而且屢次洒駕毒駕,屢犯不知悔改,法官應該直接判死刑吧!以告慰死者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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