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莊楚雯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509000022-260405類似的例子已經天天可見這些垃圾記者混吃等死的人生我管不著,可整天沒事上網找文章當自己的新聞稿用,完全不用經過原po作者同意,我可以告嗎?難道大家樂見這些人妓者這樣濫用?有什麼方式可以告?
owlowlowl0212 wrote:要告先把開頭的她媽改掉吧是我就告你公然汙辱...(恕刪) 還好吧, 我不覺得我"我他媽絕對告死你"這句話是汙辱對方了。我他媽的是修飾告死你這動作, 不是汙辱對方。你國文可能要重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