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委任律師:
任何人都沒資格結束他人生命。
有一個例外.....殺人犯


李宣毅指出,死刑的存在讓國家怠惰,疏忽犯罪成因的追尋定讞後被害人的照料有所疏忽,沒有人可以代表被害者。

吐槽........(死人不會講話)
就不用替被害者講話了


憲法法庭~沒有人可以代表被害者
死人是沒有人權的!
死囚律師:
任何人都沒資格結束他人生命



那為什麼死囚有資格結束他人寶貴的生命?
看不慣01
老話一句,綠能你不能
giamarij
小英、清德挺死囚而不挺受害人的結果就是如此!要怪就怪南部支持者選的
greatlife wrote:
死囚律師:任何人都沒...(恕刪)

沒有舞台的受害者,可能沒有捍衛的價值吧?

看看國民黨執政時期的洪仲丘,再看看民進黨執政時期的...好像都不出名.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法,可以容許士兵殺死敵人。所以,法是可以賦予結束他人生命的權利。
阿姆斯特丹99 wrote:
死囚委任律師:任何人...(恕刪)

昨天一面倒的都支持殺人者,他們有沒有想過這些大法官大律師高官,他自己如果是被殘忍的殺害,他死了之後還會為這些殺人犯鼓掌叫好嗎?
神奇天鵝
這要等到他們這一個族群 , 有人成為被害者 , 才會知道答案 ~~ [沒有不敬的意思]
qinin
昨天那就只是雙邊配合好演一場大戲而已,詐騙黨不想直接背廢除死刑的責任,就交給大法官跟廢死盟演戲嘍
我覺得死刑要尊重個人意願
政府做個網站
每個人上網登錄意願
如果您遭人殺死,且兇手無正當理由,是否判處兇手死刑?
之後要是真的不幸遇害
法官就按照登錄的意願判決
不用搞什麼死刑存廢辯論
臺灣南波萬
和我想法相同
罪惡之島⋯⋯ 公投吧
國民黨 民眾黨還在睡  在野被民進黨霸凌到習慣?
阿榜43
側翼們,一直以中立腳色霸稜國民黨 民眾黨,護衛著民進黨 這個側翼單位,直接就霸凌了也不掩飾
阿姆斯特丹99 wrote:
死囚委任律師:任何人...(恕刪)
標記一下,如此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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