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鏡檢創作發表的時間間隔變長了,可惜標題聳動,內容平平。既然都提到「新光公主」吳欣盈,怎麼不加個拿「新新併」來「說服」的橋段?USB變硬碟了?內容還跟隨身碟有重覆?記者啊你傻啦?就資料文字檔來說,最小的32G隨身碟就能放很多了,又不是圖檔?
吹…繼續吹…綠色黨媒都有柯的犯罪證據了,北檢怎麼還不起訴?原來北檢的辦案能力比綠色黨媒還差喔?一直押人取供就代表根本就沒有證據,但主子又硬要搞,頭都洗下去了,只好一直放消息給特定綠媒嘛有證據北檢早就起訴了啦,不要最後又是笑死人的圖利罪,我說你圖利你就有圖利對了…英系大太子的案子沒下聞了耶?自己人的案子就不辦嘍?還是大太子乖乖聽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