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1328 wrote:投資美國3500億,對於某些人會有理想回報,買無息債卻沒有任何好處,你懂的! 既然這麼理想又這麼好,那怎麼不早早就有人集資一起去投資?怎麼會搞到如喪考妣的地步?你的辯解簡直令人笑死
polluxlai wrote:重點是美國總統開出的條件(對日韓):資金全由出資國出,後又加一條必需是現金,項目由美國指定,九成收益歸美(政府?),這是明著強劫了,明著要把這幾年對美你貿易出超國賺的錢搬回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