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光電門檻加嚴 環團:「完全是場失敗的修法、一場鬧劇」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法」等修正草案,明訂水庫等大型水面光電需環評,屋頂型光電等則不需要。對此,環團看法出現對立,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直言,根本是場鬧劇,讓想自建小型光電的農漁民、社區「被判處死刑」;地方環團則認為,近年地面型光電開發爭議四起,一些區域禁建光電設施是有必要的。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規畫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六大環團昨發出聯合聲明,批評修法矯枉過正,地質敏感區、國家風景區、國家公園涵蓋的地理範圍過大,土地特性和利用型態複雜,不宜全面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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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博任表示,室內漁電共生就是屋頂型光電,長期被質疑是假漁電、真光電,爭議多、影響大,但此次修法卻完全跳過,形同放任亂象。本次修法「完全是場失敗的修法、一場鬧劇」,無助於能源轉型。


許博任說,未來面積一百平方公尺以下小型自用光電免環評,但換算面積約卅坪,發電量僅廿、卅度,「這種規模頂多充充手機」。他強調,許多農漁民或社區希望建置小型自用光電,未來都會因門檻過嚴而被迫放棄,完全堵死社區型能源的可能。這次修法等於叫一般百姓都不要做了,卡住的都是庶民小百姓,財團光電業者影響不大。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斐悅也批評,修法擋了很多家戶型的發電,整個修法過程幾乎沒有公開的討論,只有朝野的攻防,相關民團、家戶與光電業者等利害關係人難以參與討論。

台灣森林城市協會、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監督施政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等環團則發起連署支持修法,強調近年地面型光電開發爭議四起, 顯見光電發展在法規上缺乏禁限建區域、環評條件過於寬鬆,導致選址不當,讓環境保育與光電發展雙輸。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光電建在水庫上恐排水有害水質飲用安全、設在潮間帶會危及海域生態,因此,一些區域禁建光電設施是有必要的。她認為,光電設施設置的面積愈小愈好,且避免使用農地及魚塭,如果非設不可,應以屋頂列為優先。

高雄市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說,國有造林地未來強制環評,可減少很多毀林種電亂象,不過水面型光電五公頃的標準仍太寬鬆,希望再縮小面積。山坡地只要坡面沒有植被,就容易有危險,水庫涉及飲用水安全,國家公園也有生態保育功能,盼政府全面禁設光電。
光電這隻妖獸是蔡英文放出來

8年製造大量問題

因為他們是一黨的
大搞光電本身就是鬧劇了,
這群垃圾團體。
wugoson
[笑]
cdma2k wrote:
許博任說,未來面積一百平方公尺以下小型自用光電免環評,但換算面積約卅坪,發電量僅廿、卅度,「這種規模頂多充充手機」
發電量僅廿、卅度,「這種規模頂多充充手機」?
面積卅坪發電廿、卅度夠我夏天含吹冷氣的一整天的用電了
你用的是什麽手機?
小學生都知道沒知識也要有常識
東食西宿最是無恥!
cdma2k wrote:
立法院昨三讀...(恕刪)
環團是綠電給補助,現在是回饋的時候
wugoson
[拇指向上]
b700543
一條龍產業,還能有銜尾蛇特質!
leeluke168 wrote:
環團是綠電給補助,現...(恕刪)

剛留完留言後,忽然想起一畫面...
這吃相真的太噁心了!

環團 只有國民黨執政 才會走上街頭 這種咖 有什麼公信力
audience1421
董哥提2點證明"環保團體"是民進黨養的狗?【董智森|有哏來爆】
這些環團是不演了嗎......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台灣環境規畫協會
地球公民基金會
zhenxing wrote:
這些環團是不演了嗎....(恕刪)

口口聲聲愛台灣
做的卻是礙台灣
環團, 就是個笑話~
等民進黨下台,他們又跑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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