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印證嫌惡設施】建商都更落跑,房產過戶合建,卻留爛尾

好恐怖喔 >"<
現在原都更住戶, 看來是要面對大建商了.

原本那家都更建商, 拿到產權, 就設定拿錢落跑.

都委會委員說看來對原住戶不利.






除了汐止兩起都更案爆糾紛外,

山岳還在新北市中和區南勢角與台北市文山區木柵景美女中附近,至少有四處都更案、逾兩百戶出現爭議。

都委會委員也提醒南勢角都更戶,因土地及建物產權已過戶給山岳且設定貸款
Trillionaire2020
這麼多人受害,沒有一個簽名前先諮詢律師? [鬱卒][鬱卒][鬱卒][鬱卒][鬱卒]
都更也是有很多成功的

不是第3方信託而是用買賣附買回
當初這麼多人合約是怎麼敢簽名的?
就算不想花錢找律師看看
上網GOOGLE也該知道風險極大
就算不會上網
也該知道房子隨便過戶到別人名下是極大的風險
不默而生 wrote:
買賣附買回


那兩個人就是用買賣附買回私下簽約的時間差,

只要銀行有交貸款,就還有時間把土地再賣給建設公司。

所以一魚兩吃,再加上民眾拿到的部分款項,可能已經拿去付新房的頭期或還債,

整個卡死阿,這弄下去,可能15年跑不掉。
crazying2005 wrote:
那兩個人就是用買賣附買回私下簽約的時間差,

只要銀行有交貸款,就還有時間把土地再賣給建設公司。

所以一魚兩吃,再加上民眾拿到的部分款項,可能已經拿去付新房的頭期或還債,

整個卡死阿,這弄下去,可能15年跑不掉。


力麒在法律上一定是主張善意第3者
除非能證明力麒在交易時知道屋主和山岳有簽買賣附買回
不然就不是卡住15年
是連房子都沒了
屋主只剩下對山岳的債權
不默而生 wrote:
力麒在法律上一定是主...(恕刪)


所以住戶會先打詐欺這條,先拿房子回來,只是之前收的部分款項還是要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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