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哥最好心了,一再提醒大家, 都更宅乃嫌惡設施, 不要不信邪.以為賺到, 實則慘賠,房子給了, 卻拿不回來.本來還有一個老窩, 現在卻連一個原本僅有的老殼也沒了.買到都更宅, 是未來流落街頭的保證.慘~~~~~~~~房產過戶合建,卻只剩爛尾住了60年老宅,產權變別人的建商跳票落跑,雙北數百住戶哀號,都委會分析情勢對住戶不利
現在原都更住戶, 看來是要面對大建商了.原本那家都更建商, 拿到產權, 就設定拿錢落跑.都委會委員說看來對原住戶不利.除了汐止兩起都更案爆糾紛外,山岳還在新北市中和區南勢角與台北市文山區木柵景美女中附近,至少有四處都更案、逾兩百戶出現爭議。都委會委員也提醒南勢角都更戶,因土地及建物產權已過戶給山岳且設定貸款
不默而生 wrote:買賣附買回 那兩個人就是用買賣附買回私下簽約的時間差,只要銀行有交貸款,就還有時間把土地再賣給建設公司。所以一魚兩吃,再加上民眾拿到的部分款項,可能已經拿去付新房的頭期或還債,整個卡死阿,這弄下去,可能15年跑不掉。
crazying2005 wrote:那兩個人就是用買賣附買回私下簽約的時間差,只要銀行有交貸款,就還有時間把土地再賣給建設公司。所以一魚兩吃,再加上民眾拿到的部分款項,可能已經拿去付新房的頭期或還債,整個卡死阿,這弄下去,可能15年跑不掉。 力麒在法律上一定是主張善意第3者除非能證明力麒在交易時知道屋主和山岳有簽買賣附買回不然就不是卡住15年是連房子都沒了屋主只剩下對山岳的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