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督導!「績優社安」變嫖客性侵少女 李晏榕犯雲又在裝睡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前執行秘書何建忠,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登入精神照護查詢系統,鎖定一名曾因性影像外流而有自殺通報紀錄的16歲少女,偽裝成嫖客性侵得逞,事後將3600元塞給少女,偽裝成「性交易」。這名男子過去曾獲頒「強化社會安全網績優督導」,衛福部回應,對於任何涉及濫用職權、違法或重大不當行為予以譴責,將撤回獎項,並檢討資訊系統權限的使用。


檢方起訴指出,42歲何建忠具備心理學背景,為高市「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主要執行者,曾獲衛福部頒發「強化社會安全網績優督導」殊榮,卻知法犯法,竟私自進入精神照護查詢系統,取得因憂鬱症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受監管照護16歲被害少女的聯絡電話。

民國114年6月,何建忠傳訊「高雄約會嗎」、「需要零用錢嗎」等訊息給被害少女,少女因不解對方如何取得聯絡方式,疑心自己私密影像外流而赴約,何男開車載被害少女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後,為掩蓋犯行,還強行塞3600元給被害人,企圖將性侵包裝成性交易。檢方在起訴書中痛批何男,身為心衛中心主管,還剛通過中正大學犯罪防治所碩士論文口試,仍知法犯法,依強制性交、違反個資法犯行起訴,請求法院從重判處有期徒刑8年與3年,具體求刑10年6月。

社家署長周道君表示,我們得知這個狀況後,會進行確認,只要確定,就會收回獎項,不管是獎杯、獎牌或獎狀,都會收回。至於機關內部權限管理,會請高雄市政府進行確認和釐清,若是權限內的濫用,會請市政府釐清哪個資訊系統做了超過業務範圍的操作,也會評估是否進行額外的管控,根據身分別進行處理。若資料的使用涉及違反《個資法》規定,就依《個資法》的主管機關進行處理。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也回應,依據「強化社會安全網績優人員及團體表揚考核計畫」第9點規定,推薦單位所檢具之審查資料如有不實、錯誤,或獲獎人員有違法或重大過失之情事,或其他重大不良事蹟,經查證屬實者,本部得撤銷其得獎資格,一併追回已核發之獎金及獎座,對於任何涉及濫用職權、違法或重大不當行為予以譴責。另外,亦將請高雄市政府就其權責,依法從嚴檢討相關行政責任與懲處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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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範圍僅限黨外的女權鬥士?
唉.
綠營?
垃圾
你相信只有一次?
應該叫女生到辦公室,和丁丁一樣在辦公桌上ooxx!就和丁丁一樣沒事!
lawtaipei wrote:
綠營?(恕刪)

加入綠共黨甚麼事都有~
所以才有死忠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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