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陳嘉瑩毒駕逃逸、拖行臨檢她的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撞擊施工護欄,導致他傷重殉職,被起訴殺人罪。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開庭審理進入科刑審理,陳女辯護人在法庭上指生命是等價的,今天社會即使死亡的是賴清德總統,也不會比十大槍擊要犯死了受到的損害更大,請求合議庭帶著理性與勇氣審判。
辯護人著重在討論陳嘉瑩的狀況,是否真的必須重判到死刑,他指出陳嘉瑩曾在因為懷孕、休克緊急送往加護病房住院時,寫信給偵查的檢察官,並在裡面表示雖然她是犯罪,但因為媒體寫了她沒做過的事情而感到不舒服對待,她做了不可原諒的事,但感謝檢察官沒有差別對待她,願意用中立的態度對待她,她在病房內自責為何不知道懷孕、也讓她對所長有千萬個抱歉。
辯護人提示檢察事務官以及陳嘉瑩的囚房舍友、陳嘉瑩妹妹等人筆錄,證稱陳嘉瑩有感到悔意、還會在看守所內每天抄佛經抄到很晚、幫所長祈福,陳的妹妹則稱她「容易相信別人做出錯的判決」,國中開始陳嘉瑩就因故叛逆,也曾在看守所內寫信給劉宗鑫的家人道歉,抽陳嘉瑩「其實沒那麼壞,不是故意撞所長」,認為這些足以證明陳嘉瑩的犯後態度,希望提供這些非被害人以外看陳嘉瑩的角度,作為法院相對客觀的參考依據。
公訴檢察官則指出,陳嘉瑩當時寫信給偵查檢察官,是為了求交保回三峽和家人以及剛出生的嬰兒在一起。
辯護人最後表示,生命是等價的,今天死亡的是好人所長劉宗鑫,才有這麼多同事、朋友邦他說話,反問若今天死的是平凡人,甚至是十大槍擊要犯,那他的死亡難道損害就比劉所長死亡造成損害還低嗎?認為在法律內,生命消逝就已達到行為損害的最上限,強調「即使今天賴清德死了,也不會比十大槍擊要犯死了受到的損害更大」。
陳嘉瑩則說,想被判處有期徒刑,希望大家給她機會彌補,她活著沒有比死了快樂,強調「我也一直想改變自己,希望有關出去的那天,也希望在裡面學東西出來回饋社會」,並表示劉宗鑫家屬每次在法庭上都很激動,她也想在庭上對劉宗鑫家屬道歉,用她自己的放是說對不起,被激動的家屬辱罵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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