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柯文哲以素人身分踏入政壇,國民黨的政治人物被他批判的體無完膚,跟綠營眉來眼去,我就認為這人不是很正派,跟毛澤東的手法一樣噁心,只是他沒有毛澤東的運與氣量,最終還是要牢底坐穿,我認為這種自食惡果的結局挺適合他的。
亮的發白 wrote:過去柯文哲以素人身分踏入政壇,國民黨的政治人物被他批判的體無完膚,跟綠營眉來眼去,我就認為這人不是很正派,跟毛澤東的手法一樣噁心,只是他沒有毛澤東的運與氣量,最終還是要牢底坐穿,我認為這種自食惡果的結局挺適合他的。 批評就適合這樣被對待 那我看電視台名嘴可以等著坐牢了一碼歸一碼很難的樣子有沒有犯法 有就關沒有就出來 自食惡果? 哪部分自食惡果了?沒有到處說好棒棒 就要自食惡果?
一個沒有背景的人從政.你要他怎麼做?你能怎麼做?我覺得台灣不應該只有兩大黨.也不要互相攻擊 , 政治多學日本 , 政治不要學美國.台灣現在還有中共在干擾. 政治非常混亂.日本也被中共干擾. 但他們就處理的很好.團結先對外. 應該把中共當成外人.像KMT就很不應該. 罵DPP罵的比罵中共還狠.
亮的發白 wrote:柯文哲要是能拿出自己沒犯法的證據,就不需要再庭外做政治操作了,馬英九被告多少案?他怎麼不被政治迫害?你猜猜啊 綠憨威武民進黨執政台灣司法有罪定論自己要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無罪噗疵 這不就是綠色恐怖
亮的發白 wrote:目前法官採用檢方的「...(恕刪) 法官裁定的是北檢認定匯入政獻專戶的210萬是給柯的前金,後謝查不到,猜測給予放寬的京華城容積就是那個後謝。重點是法院如何判定這匯入210萬是前金?柯又如何把這些錢轉到自己帳戶或挪做他私人用途,這些都沒有說明,法院應該要提出柯犯案金流的實證才能服人。我們拿鄭文燦的例子,他收取的500萬賄款就在他自家找出,即便他本人說要歸還,他這種說詞反而無爭議空間,因為錢就是在鄭文燦家裡找到的,雖說公務員貪一元與貪一億是同等的,法院裁決必須標準一致才有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