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 用翡翠水庫發電..當然用水的價格跟台電收費,,這是水的成本.是常識

建造翡翠水庫9.5成的資金是台北市自己出的,

台電憑什麼說給多少就給多少!

發1度電用掉10幾元的水,給台北市3-4元 台電去搶好了

民進黨老用騙術去欺騙那些無腦青鳥
先去了解整個發電過程中水的流向再來噴吧.

水庫官網:
https://feitsui-el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08E534E892DD2533&sms=18B8BA5B27477151&s=2701931DE2072FA8

"發電後的原水經由尾水渠流至河道供下游自來水淨水場取用。"



donhsueh322850 wrote:
建造翡翠水庫9.5成的資金是台北市自己出的,

台電憑什麼說給多少就給多少!

用掉10幾元的水,給台北市3-4元 台電去搶好了

民進黨老用騙術去欺騙那些無腦青鳥
lastlamp1021 wrote:
先去了解整個發電過程...(恕刪)


了解了,跟發電過程沒關系。

監察院糾正: 北市府之所以提出調整,是因為之前被監察院與審計部盯上,認為翡翠水庫賣給台電的費率太低,有檢討空間。

1. 監察院到底糾正了什麼?
監察院(和審計部)的立場很單純:「台北市政府,你不能虧本!」
他們在查帳時發現,翡翠水庫賣給台電的電費,幾十年來都沒什麼變動,扣掉人事成本和維護費後,市府幾乎沒賺,甚至有時像在「賠錢做義工」。監察院認為這是不積極管理市產,所以要求北市府「檢討費率,落實使用者付費」。

2. 北市府的反應:開出「天價」
北市府為了回應監察院的要求,必須提出一個漲價的依據。他們選了最硬的一條路:將「發電放掉的水」視為「損失的民生用水」,並以此算出每度 14.6 元的補償費。
監察院的想法: 叫你稍微調漲,反映成本。
北市府的做法: 既然你要我檢討,我就算好算滿,把所有損失都算進去。
3. 為什麼現在感覺監察院「沒事」或沒說話?

因為監察院只負責「點出問題」(費率太低),但「怎麼定價」是北市府與台電之間的商務談判與行政協議。
北市府: 我是聽監察院的話才漲價的。
中央/台電: 監察院叫你檢討,沒叫你亂開價!

就只是政治攻防而已,結果沒人報監察院糾正,科科!!!
既然都說水資源是中央的
中央就應該把水庫全部拿回去自己管
而不是花費地方的財力物力
這感覺有點不要臉
再從水利署的資料來看
還有管理機關是掛台水台電的
他們又不是政府機關,直接列為國家資源的管理機關,這算什麼鬼?
這是把國家水資源當成台水台電的私產嗎?
就算是國營事業也不適合這樣搞吧

地方辛辛苦苦搞建設
結果來一句水資源是中央的
就知道願意做事的都是傻子
民生用水的建置與管理,必須要有合理的規範,
使用目的必須符合規範要求。
買糧的錢不能拿去買醋,
如果當初沒有說謊,那現在醋應該是足夠的,幹嘛挪用糧食的錢去買醋呢?
lawtaipei wrote:
買糧的錢不能拿去買醋,如果當初沒有說謊,那現在醋應該是足夠的,幹嘛挪用糧食的錢去買醋呢?

當然是說了一個謊
要用更多的謊來圓啊
crazying2005 wrote:
了解了,跟發電過程沒...(恕刪)


監院的楆準很簡單,就是台電該補償台北市配合的損失。而損失就是流掉的水可以帶來的收益,所以以水的收入來要求補償就是最低標準,事實上還沒有算上失去水發生水荒時的機會成本。

說句不好聽的,為了擦錯誤能政策的屁股,台電連根本沒什麼貢獻的小水利發電都要高價去收了,能夠帶來大量供電的水庫發電,沒道理不用同樣的價錢去收購吧!
goethe0214 wrote:
監院的楆準很簡單,就...(恕刪)


就被台北市反殺咩,現在縮到旁邊去了,科科!!
北水最大的直潭淨水廠水源有七成水源來自南勢溪

如果真要這樣算水費的話,臺北市應該每噸付3元給中央呀

北水用南勢溪水源一年至少七億噸
如果蔣萬安沒有算好算滿
是不是只要台電露出微笑
東廠就會認定有圖利把蔣萬安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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