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燃料棒相關議題近期引發討論,台電董事長曾文生昨(6)日聲明,核三、核四廠的燃料棒規格及配置不同,不可互相流用,他並稱,核四燃料棒送出去保管費用比較便宜。對此,核四前廠長王伯輝直呼,說這種話的人要摸著良心,「不必如此的掩蓋當時錯誤的決定!一個工程師的良心話」。
曾文生昨天回應,不同機組所使用的燃料棒規格及配置不同,所以核三、核四廠的燃料棒,不可以互相流用,至於當年不留核四燃料棒,是遵守立法院決議,並非台電不留。而針對外運儲存浪費質疑,曾文生強調,燃料棒如果安放在廠內,要有保警進駐,並且支付國內外核子監管機構檢查費,1年大概需3億,但送出去保管1年只要1.5億,外送比較便宜。
「不得不說!一個老工程師的良心話」,針對核燃料儲存在國外比較便宜的說法,王伯輝今天在臉書發文直呼,自己真的忍不住要說,說這種話的人要摸著良心,因為往返台美的運費近7億,儲存在核四廠的保警相關費用,也是國家的費用之一。他直言,當年為了不被廠家敲,才非常努力的運回台灣,如今卻有人說,在美國的儲存費用比台灣便宜,「不必如此的掩蓋當時錯誤的決定!一個工程師的良心話」。
另外,對於台電前董座楊偉甫當年在核四重啟公投前受訪,曾說外運的核四燃料棒仍可重新設計,給核二、核三使用,台電說明,核四燃料棒是以棒狀在美國儲存,並非如外界以為已研磨成粉末狀。目前全球都在返核,鈾燃料價格水漲船高,現在可不急著處理,至於前董座指可重新設計給核二、三用,台電並不否認這是一個選擇,但表示不一定比賣掉划算。
當時的立法院(第九屆)民進黨確為多數席次(取得過半席次)。
決議時間: 立法院於 2018 年 1 月通過預算決議,要求核四燃料棒外運。
外運期間: 自 2018 年 7 月起分 7 批陸續外運。
完成時間: 2021 年 3 月全數外運完畢。
立院結構: 2018 年時,第 9 屆立法院由民主進步黨佔多數席次(68席),具備法案及預算決議的主導權。
這項外運案是為配合「2025非核家園」政策,並因燃料棒無法與核三通用,且放在國內每年須負擔維安費用,故決議將燃料棒運至國外原廠貯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