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前例:看對方穿的很暴露就強暴對方再來說對方引誘犯罪.請問是誰犯罪.只要她穿著沒犯法.錯的就是強暴犯.
台灣就是因為都判的太輕.還蓋五星級監獄給犯人住..所以犯罪才會層出不窮.
若監獄很沒人性.進去關就把他嚇死.犯人想到就怕.他還會敢再犯嗎.若法官都判很重..亂世用重點.還有人敢犯罪嗎.
Blurman wrote:
127旅者 wrote:
請問,您知道三位法官...(恕刪)
我根本不想聽那三隻的鬼話, 讀書讀到頭殼壞掉
你可以拿這個判例去問小朋友, 做了這種壞事是不是"良心未泯"!!
最最基本的倫理道德都不懂了, 我呸
你到底能不能理解為何這麼多人看到這種判決會如此憤怒?
你有同理心, 能夠感同身受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