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uta wrote:如果不是趕工,依照包...(恕刪) 你是對的遠揚在新莊有接環狀線工程,話說北工處的安衛月會,根據我去開會的業主說,遠揚幾乎每個月都墊底當然,在台灣很多包商,不管是大中小包,甚至於工人,都不注重工安安全我這有個例子我底下有個半師,每次看到他,安全帽的帽扣都帶的超級鬆,帽帶在離下巴5~6公分遠的距離晃呀晃的,叫他帶好,我親手把他拉緊,過沒多久去看還是一樣。某天為了天花板的配管,他爬到天花骨架上施做,在施做完後,爬下來的過程中,一腳踩空,整個人從2米高的天花板掉下來好死不死安全帽又歪一邊,整個後腦露出,撞擊地面,當下人動都不能動,後來送醫後無大礙,在家休養一個星期才來上班後來跟老闆聊天,笑跟老闆說你差點就要跑路了等到半師回來上班,安全帽就帶的很標準了,我看到他也酸他說,這次算你運氣好,沒死沒殘廢,下次就沒這麼好運了BUT重點是這個BUT大概過2 ~ 3個星期安全帽又同樣戴的鬆鬆的Shuuta wrote:我覺得第一個被抓起來...(恕刪) 基本上 安衛人員 只要 為害告知單有做,立行性檢查也做確實,該有的資料都有,是不會有事情不過只要一出事,工地主任真的是第一個被抓去關的因為他的權職比安衛人員還大
Shuuta wrote:如果不是趕工,依照包商的作為,該發生的工安意外還是有機會發生~只不過它有可能就不是重大工安意外這樣而已~這樣有比較好嗎?!~ 照您的說法:依照包商的作為,趕不趕工都還是「有機會發生」工安意外,所以就可以叫他趕工?照您的說法:常違規開車的司機,該發生的交通意外還是「有機會發生」,所以就可以叫他飆車?這種意外一旦發生,當事者不是死就是傷,您卻說什麼而已不而已?既然知道「有機會發生」,就更要謹慎小心,要盡量做到「沒有機會發生」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