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
過度的公開也非公開審判原則的忠實體現。我國法院組織法第九十條即規定「法庭開庭時,應保持肅靜,不得有大聲交談、鼓掌、攝影、吸煙、飲食物品及其他類似之行為。非經審判長核准,並不得錄音」...(恕刪)
上千人的圍觀還不叫過度公開?那可能要上萬人才叫過度公開了

再說兩國的法律本來就不一樣,不要張冠李戴...
樓主的新聞只差沒來個斬首不然跟古代沒兩樣
iantsai74 wrote:
如果你主張上千人在...(恕刪)
iantsai74 wrote:
此外,如果你覺得大陸這樣做不妥,那麼這樣做違反大陸那一條法律,請你指正。
哎,這一貼裏面同一觀點我都重複多少次了,總是沒有人能正面回答我.....(恕刪)
過期無效 wrote:
從他引用哪篇檢察官...(恕刪)
自由工作者 wrote:
總覺得這位moriarty1...(恕刪)
iantsai74 wrote:
就以你說的這個為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