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男同志寫給尤美女的信:我從小就是男同,我反對同性婚


zize wrote:
同性婚我沒意見,因為不關我的事,不過我反對同性戀夫妻領養小孩,他們太小無法選擇


乍看之下,好像還蠻有道理的,仔細想了一下,這完全是基於大環境歧視同性戀的結論。

這句話改一個字,好像也是有道理," 同性婚我沒意見,因為不關我的事,不過我反對異性戀夫妻領養小孩,他們太小無法選擇"

很多事情,當作正常,就正常了,只在轉念間。
同性婚通過後 那代表..
離婚也可以分前夫(妻)的財產
和配偶以外的同志性交被抓包 是可以被告上法院妨礙家庭
這樣天性浪漫的同志還要走入婚姻的墳墓嗎????

莫零 wrote:
我們是要預防異性婚生出小屁孩

你們要預防異性婚生出小屁孩的副作用就是人類滅種
但預防性不支持同性婚,不會有這副作用。
這種事情去擬個法案出來公投就好了.怎變成丟出來告訴大家我就是要通過這法案?

坦白講我對同志沒啥意見周遭也認識幾個不熟的.可是這婚姻法硬要過會不會太倉促?(我個人是持反對)

有爭議又不是急迫性的法案搞得這麼倉促.又不是通過之後經濟會起飛的政策.



重點不在這次的婚姻平權,而是尤美女的立場。尤美女在2004就立了性別平等教育法,並積極推動通姦除罪。看看現在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是怎麼在詮釋性別的就知道,如果更動了民法,那教育部基於性別平等教育法,所編定出來的教材才是令人擔憂。
又現在的大法官基本上都支持婚姻平權,以後解釋出來的立場更是讓人擔心,尤美女的先生是現任大法官,而從尤美女的立場我們知道,下一步就是推動通姦除罪。那就跟國外的發展完全的接軌了。
性別平等》婚姻平權》通姦除罪》多元成家。因為前三法完成,多元成家就不是完全的錯,而會變成可以討論。加拿大就是了10年後的現在加拿大已經有合法的多元家庭了。台灣再10後再挑戰多元成家並不是不可能。

自在燦 wrote:
重點不在這次的婚姻...(恕刪)


這些人士都是人權至上走火入魔到一個極致, 背後有沒有被金援而要這樣稿不知, 但不同意另立專法而非要在民法當中玩法弄法, 那就是有鬼了, 個人不相信他們沒有研究過國外作法, 以台灣主要立法源自大陸法系的德國, 同志婚姻就是另立專法, 但這群人視而不見, 認為不強姦民法不足以達到他們要的撥亂反正

人權者常拿著大義之名=同性要享婚姻權利, 為通過他們自以為的正義, 就先得將有疑慮者反對者通通扣上敵人帽子污名化, 才能師出有名, 取得制高點, 好端端為大多數人所通用的民法突然成為霸權主義產物?! 只有他們想要的修訂才是正確之路? 荒謬, 如同二次伊拉克戰爭, 不就是打著伊方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必除之才能獲得中東和平的理由而出兵同樣道理

1
pp2016 wrote:
你未免也太好笑了!...(恕刪)


沒講錯呀

追求平權就得刪掉異性群體仰賴遵循的法令? 不是要跟異性戀一起奪回參政權利? 怎會到了修法階段把異性戀基本取向的男女, 父母, 親屬關係定義全都抹除掉?

打著平權大義結果只有他們要的平權才是正義? 咱們通通見不得光了? 要由他們這些群體替咱們重新定義?

二性平等玩多久現在又不夠先進了要朝向多重性別才叫政治正確?




小客5509 wrote:
1沒講錯呀追求平權就...(恕刪)


港片 阿飛與阿基 中的角色「關公」曾經說過一段話

我昨天晚上做了一個夢,夢見全香港都沒有黑社會了。因為因為全香港六百多萬人都進了黑社會啦!以後再沒有人說我們是黑社會!

--
講個笑話,沒事請繼續
同性戀婚姻跟異性戀婚姻根本上就不同

一直在扯相同的人權…但婚姻是制度不是人權啊

聲稱自己被歧視迫害、然後要多數人改制度配合你們

但你們說的迫害都是古代的事了,現在並不存在

而且為什麼不由你們少數人改變符合多數人?

現在開始同性戀自己決定出性別,就像女同跟女T一樣

男的就用〇號、1號這樣分別,用決定後的性別外表生活

然後就沒什麼可爭的了,民法不用改、專法不用立

想變性的就去變一變,維持現狀也沒什不可

這就沒有歧視的問題,那請問為什麼同性戀者不願配合?

因為你們不願分性別對吧,那多數人也不願變成中性啊!

所以兩邊根本不可能等同,差異是實際存在的

承認差異才是前進的方法,別再扯爛污了

專法最適合你們不能再多了,87分也不能給

https://youtu.be/t_8oEZLcY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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