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元飲料被偷喝!女大生驗DNA揪賊 1萬8全民買單

weiooooo wrote:
我覺得女大生這樣做...(恕刪)

加料很容易被認為是故意報復
改放過期品就好了,但也不要過期太久
兩三下 wrote:
整串看下來發覺不少...(恕刪)

主張微罪不舉的人,不是等於"認為小小偷行為就可以放縱"的意思。

你把"不要用大砲打蚊子"觀念,解釋成"不注重環境衛生"了。這二者不能這樣畫等號的。

用二分法看這種事,不恰當。
公務人貪髒枉法與怠惰偷懶
是國家向下沈淪的根源
花18,000抓一個小偷很值得阿!

如果花18,000救回一個人走回正途
總比亂花三千億蓋一堆圾有意義多了



gn00448694 wrote:
台北一名女大生不滿...(恕刪)

建議該女保送警大就讀
日前台灣有位女大生因為自己放在冰箱裡的優酪乳被室友偷喝,結果都沒人承認,她為了抓竊賊憤而報警提告,並堅持要警方採驗DNA,警方最後靠科技辦案抓到小偷,但付出的代價是DNA刑事檢驗成本1萬8000元將由全民買單。

這起事件引發大眾質疑她浪費社會資源的檢討聲浪,有員警無奈說「大炮打小鳥,實在很不符合比例原則!」然而也有人贊同這位女大生,認為小偷犯案後存僥倖心態,應該「不因惡小而為之」,支持她要揪出兇手。

不過現在案情又有了新進展,該女大生的其中一名室友4日晚間在網路論壇Dcard上發文,強調在優酪乳被偷喝之前,就已經發現有東西陸陸續續不見,原本大家有在客廳裝監視器,但某天下課回家監視器也憑空消失。

Po文者說,其實優酪乳是她們被偷喝的最後一個東西,之前像是一片披薩、一塊烤雞、一塊蛋糕、一顆溏心蛋、一包泡麵等都曾被偷吃過。起初她還會自我思考說「是不是自己記錯了?」「是不是我自己吃掉了我忘記了?」後來經過大家討論過後才決定要裝監視器。

大家於第一時間發現東西被偷吃或不見時,都會在LINE群組互相詢問,在知道優酪乳上頭有口紅印後,原告也是馬上就在LINE裡問大家,因為都沒人承認,最後大家都同意報警處理。

報警之後,所有的人都被警方通知要去警局作筆錄,「但是被告在做筆錄的時候也沒有承認,所以才會進到之後的階段」,期間被告曾有私下傳訊息給原告說「有事情想商量」,但原告沒回覆,事情就一直往下拖。

四月底發生的事情,到警局做筆錄是五月中,DNA檢驗是六月底,到了檢察官傳訊的時候已經是九月中,被告那時也坦承說是她不小心喝錯的,真的想要跟原告道歉並賠償。貼文一出,網友們紛紛表示,「告的好,這種人就是要給她一個教訓」,但也有人認為「為什麼要全民買單?真不愧是刁民!」
-------------------
真相大白,偷喝飲料的是慣犯,而且報警經過室友同意。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wwwmo wrote:
以他這種機機歪歪的個性
自己買個攝影機
下次有遇到類似情況還沒派上用場
自己不想買攝影機
又要全民買單嗎


結果人家還真的有裝監視器
心頭滅却

絕代蝴蝶 wrote:
日前台灣有位女大生...(恕刪)


不算真相大白

都是一人之詞 都推給自己有利的來說

還自己寫說有裝監視器 結果還被偷這點來看 更疑點重重

畢竟之前小偷也只是動手食物為主

而不是金錢為主

所以若連監視器都偷 那其他電器手機更值錢 為何不偷

所以根本就是事後找自己有利的人來說

不想背負浪費國家公帑的罵名

絕代蝴蝶 wrote:
不過現在案情又有了新進展,該女大生的其中一名室友4日晚間在網路論壇Dcard上發文,強調在優酪乳被偷喝之前,就已經發現有東西陸陸續續不見,原本大家有在客廳裝監視器,但某天下課回家監視器也憑空消失

XaosLin wrote:
結果人家還真的有裝監視器

wwwmo wrote:
不算真相大白
都是一人之詞 都推給自己有利的來說
還自己寫說有裝監視器 結果還被偷這點來看 更疑點重重
畢竟之前小偷也只是動手食物為主
而不是金錢為主
所以若連監視器都偷 那其他電器手機更值錢 為何不偷
所以根本就是事後找自己有利的人來說
不想背負浪費國家公帑的罵名

快報!快報!
"59元飲料被偷喝" 已經發展為 "監視器被偷" 事件!

網友各說各話,
為有沒有監視器展開下一回合論戰!

sunhm wrote:
快報!快報!'59...(恕刪)


有些人就是

living in denial

Enter Passcode wrote:
有些人就是living...(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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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個嗎? 檢討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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