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講清楚!蕭美琴首次公開談國籍「我從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Kake wrote:
比喻的確不好,因為要...(恕刪)


請問沒有登記,如何申請中華民國國籍証明?
Ok1988 wrote:
"登記"中華民國國籍...(恕刪)


如果不用登記就能參選,那蕭美琴為什麼要去登記?

你的意思是Corbin Caroll"只要"放棄美國籍就有資格能選中華民國總統?
質疑蕭美琴仍有美國籍 美國律師、前立委邱彰:妳有這張證明嗎?


看來這齣戲還沒這麼容易落幕!

蕭的公關團隊的危機處理能力真的不行,

這其實是開個記者會就可以把各方質疑一次解釋清楚,

拖著讓這把火再延燒下去,最後有理妳都會說不清,

只要人民對參選人的資格和誠信懷有不確定性,

再透耳語傳播的力量,最後重傷的就是蕭自己。


試問有誰會去投一個當選後,

發現有可能是美國人的人,

或是可能根本不具備參選資格的人,

來當本國的備位元首?

所以解決危機最好的方法就是公開、透明、誠實的快速面對,

好讓選舉的主軸回到國計民生的問題才是正辦!
Ok1988
論文案 解釋了半天 證據秀了半天 還不是吵了八年 說穿了沒事找事
Kake
要不要看看馬英九的例子?
"若資格符合卻沒去登記,還是不能說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以美國為例小孩出生有出生證明
這只是證明小孩是美國生的
等到你要申請護照可能是四十歲
才需要帶著你的出生證明去辦護照
這中間不關美國政府的事
難道你可以說你四十歲才是美國人?
等到晚年算退休金說你只當了二十年的美國人?

這個邏輯也可以套在台灣
不過就是台灣有個無所不在的戶籍制度
Davidvampire wrote:
質疑蕭美琴仍有美國籍...(恕刪)

硬要吵就是賴皮
公關再好也沒用

中選會解釋不聽
內政部解釋不聽
你開個記者會
也可以你講話挑出毛病

就像菜的論文
學校解釋不聽
論文拿出來說不是這本
要當年那本
當年那本拿出來說這本不是那本

說穿了學位學校說有就有
退一萬步
學校要亂發也是他說了算

去法院告輸說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去外國法院告輸這條告輸改告別條

專心打贏選戰最重要
要堵這些人的口不可能

有問題法院見
Ok1988 wrote:
硬要吵就是賴皮公關再...(恕刪)



問一下, 朋友要服中華民國兵役嗎

朋友在美國出生, 老爸是中華民國國籍, 朋友沒有申請台灣戶籍, 拿美國護照
按照國籍法, 朋友出生就有中華民國國籍, 因為沒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所以今年28歲應該還是中華民國男子
再看兵役法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那朋友拿美國護照回台探親或旅遊, 會不會被抓去服兵役?
狀況外應該一直是你喔,都不尊重蕭美人2009口述歷史
Kake wrote:
搞不清楚的是你還有一位小粉紅...國籍法第二條很清清楚楚的說明,只要你出生時,雙親之一是中華民國國民,你就是擁有中華民國國籍。排除僑民參選總統的關鍵是雙重國籍而不是中華民國國籍。
照綠綠邏輯,入境就該抓起來送到新訓中心去,因為天賦國籍,不得拒絕
dwang wrote:
問一下, 朋友要服中華民國兵役嗎朋友在美國出生, 老爸是中華民國國籍, 朋友沒有申請台灣戶籍, 拿美國護照按照國籍法, 朋友出生就有中華民國國籍, 因為沒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所以今年28歲應該還是中華民國男子再看兵役法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那朋友拿美國護照回台探親或旅遊, 會不會被抓去服兵役?
Kake
國籍跟戶籍 傻傻分不清楚....可憐喔~
凡之夢田 wrote:
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看仔細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依法律
法律說你要當你才要當

依法律設籍臺灣滿一年,才有徵兵問題,而沒設籍就沒有服役問題
他有設籍嗎

更何況就算是有戶籍有身分證也不見得要當兵不是嗎?

還有哪天台灣政府發神改規定
回台就抓去當兵
不也行

你的關聯性我不懂?
凡之夢田
你們不是說出生就有國籍[偷笑]
Ok1988 wrote:
"若資格符合卻沒去登...(恕刪)


這個網友給我啟發
如果有天美國政府要徵兵
不也直接抓去
總不能說我沒辦護照
我沒登記
我不算美國人
你不能抓我

你出生在美國就是美國人
政府就可以抓你去當兵

可見國籍是出生就有
沒有登記才有國籍這種說法
allen_yeh
蕭美琴可不是出生在中華民國
Ok1988
我們是在辯論是不是要登記才有國籍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