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ggyoggy wrote:
廢死聯盟4日晚間PO文重申廢死決心,更強調廢死違反人性尊嚴,缺乏「嚇阻力」的數據佐證。
大家也希望針對這些窮凶極惡之徒能有更具嚇阻力的刑度
一顆子彈就結束的確太便宜行事了
不過
放眼國際
也大概只有新加坡的鞭刑能勉強達到具嚇阻力的效果
建議
除了終生監禁外,更要加上每間隔一段時間就處以鞭刑
鞭刑執行時,安排詐騙、酒駕、販毒等重刑犯旁觀
每次鞭到極限,醫好再鞭,刑期多久就鞭多久
最好能鞭到生不如死
那應該滿符合公平正義的
不知廢死成員意下如何??
廣大的民意又如何???
可行的話就發動法案連署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