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阿元 wrote:
(恕刪)
一直在說報戶口幹嘛? 人在國外沒回台灣怎麼報戶口?你教教我!
知不知道台灣有個法叫"國籍法",同時還有一個法叫"戶籍法"?
所以,我沒聽清楚,麻煩你再跟我說一遍… 戶籍國籍是同一回事嗎?
不報戶口就沒國籍了? 
那"無戶籍國民"又是什麼東西??
麻煩解釋一下,我等你表演!
看著看著就矇了 wrote: 蕭的爸爸在她出生時是中華民國國民,根據國籍法第二條,就符合中華民國國民的要件。那些質疑的人,先去找出來哪條法令規定必須要在出生多久後申請,否則失效。你弄錯我的意思,我並沒有說在出生後規定多久要回台灣報戶口。
關鍵在有沒有報戶口(出生登記),沒有回台灣報戶口,中華民國政府怎麼會知道在外國譬如非州或是日本,有這個嬰兒出生呢?照你的講法,那在中國大陸出生的嬰兒,其父母沒有回台灣報戶口,那這個嬰兒就自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嗎?
蕭美琴是在日本出生,父母基於一些考量並沒有回台灣報戶口,就讓這個嬰兒跟著母親取得美國籍。
國籍法的規定是有資格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沒有報戶口當然就沒有取得國籍。國籍法立法後會有施行細則,可以詳細看施行細則的規定是什麼 。
如果還不相信我講的話,可以上網寫信去問內政部,看我說的對不對。
看著看著就矇了 wrote: 戶籍國籍根本兩回事。沒有入戶籍根本就與國籍無關。蕭就是無戶籍國民,根本不必申請…她生來就是中華民國國民!你的講法如果是對的,那蕭美琴自傳為什麼說民國91年當選立法委員,為了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幾乎跑斷腿?既然已經有中華民國國籍,為什麼還要幾乎跑斷腿申請中華民國國籍呢?
照你的講法,那在中國大陸出生的嬰兒(父母就是中華民國國籍),其父母沒有回台灣報戶口,那這個嬰兒就自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嗎?不要雙標喔!
並且她自己講,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才放棄美國籍。要取得美國籍,也是要蕭美琴的父母跟美國政府報戶口,不然美國政府怎麼會知道有個嬰兒在日本出生呢?
照你的講法,蕭美琴一出生就有中華民國國籍,為什麼還要幾乎跑斷腿才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呢?
另外,你前面的截圖什麼無戶籍國民之類的,這跟蕭美琴的情況應該不一樣。
蕭美琴一出生,其父母應該回台灣報戶口,可是沒有這樣做,這種情況跟你前面發的截圖是兩回事,不相關。
台灣阿元 wrote: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