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86 wrote:
類似政治獻金案,柯案其實在台灣並不是首例,以前也有很多政治人物類似的案子啦,對檢調應該不算太複雜啦!
個人認為,因為柯選過總統及是民眾黨主席,其影響力和一般政治人物相比是非常大的,畢竟他有3百多萬張選票支持,不可小覷啦!
政治獻金案的罰則就是罰錢??
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命其申報、存入專戶、繳交或補正;屆期不申報、存入專戶、繳交或補正者,得按次處罰
如果是政治獻金案為何現在柯文哲被羈押??
不要魚目混珠...
政治獻金案...罰則就是罰金..橘子是因為抗傳即拘..拘不到通緝...不是因為有啥案件..
貪汙收賄..跟圖利才是重罪...
貪汙受賄...找不到金流...沒有人事時地物..起訴書上用某時某地代替...
查了10個月竟用這種荒謬的某時某地..台灣的司法公平正義死絕了嗎??能用這種理由起訴嗎??
圖利..尚待商榷證明...
政治獻金案..本刑就是罰款..根本不用坐牢...
檢察官對於橘子目前還是政治獻金案..被通緝的理由是屢傳不到...
用橘子滯外未歸來羈押柯文哲其實根本說不通...那黃芳彥跑去美國至死未歸..吳淑珍怎沒抓起來羈押??
橘子回不回台灣..也不是柯文哲能控制的..那通緝犯抓不到..是不是羈押他老爸或羈押他小孩??..
一堆人魚目混珠混淆視聽...
那柯文哲的人權在哪??檢察官立場的偏頗對於被告有利的證據都不採信??為何檢察官就依直是有罪認定??
找不到證據就用想像力編一個原因??難道不需要證據..沒有貪汙所得能辦成貪汙案??
貪污受賄罪好查..鄭文燦人贓並獲..那柯文哲呢??誰送的錢??錢在哪??




























































































